一家快餐店老板租下了芙蓉区朝阳二村凯通国际小区一套80多平方米的房子,把二三十来个服务员一股脑儿“塞”进了屋子里。打开房门一看,满眼都是“上下铺”,住在里面的人呼吸都有点困难。由于快餐店生意不错,服务员下班已是半夜,夜深人静,脚步声、说话声、洗刷声,搞得四邻不安。一种被称之为“群租”的房屋出租现象正在甬城“流行”,已经严重地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
“群租”现象愈演愈烈
客厅、房间、甚至厨房内安置多张床位,甚至搭起上下铺,按床位出租;出租给单位作为集体宿舍……一些房东在二手房市场较难获得理想收益的情况下,转售为租。而租给一个家庭肯定租金不高,租给集体当宿舍或者把房子进行分割再出租无疑能带来更大的收益。于是,“群租”现象应运而生,并且显得供需两旺,这从房屋中介公司挂在墙上的充足的房源信息中就不难看出。
在数量众多的出租房源背后,是同样庞大的租房需求。来自全国各地的打工者,还有来寻找职业梦想的大学生,他们更需要寻找与其收入水平相适应的住房。“群租”,似乎成了一种最现实的选择,这使得“群租”现象愈演愈烈。
影响邻里正常生活
花样众多的“群租”现象,无论采取哪种形式,必然会影响到相邻业主的正常生活。如前做说朝阳二村一套三居室的住宅租给餐饮店的服务员。这些服务员长年上夜班,且下班时间不一,有的半夜回宿舍,有的凌晨才归,加之回宿舍后还处于兴奋状态,一时不易入睡,于是穿着皮鞋鞋,咚咚地在地板上来回走动,打打闹闹大声喧哗,直到早晨才安静下来,呼呼入睡。这就苦了楼下邻居,上面闹了一宿,他们也“陪”了一夜,第二天哪有精神工作?
“群租”之乱该治理了
“群租”之乱不言而喻,必须得到有效的治理和控制。为此,广大市民应强烈建议,有关部门应规范房屋的出租行为,出台相关规定,如租赁居住房屋,承租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等。加强对“合租”行为的管理,通过税收等手段抑制其向“群租”转变。同时对“合租”或“群租”所占用的公共资源按实际户数或人数收取物业管理费,包括电梯运行费、垃圾清运费等。另外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修订业主公约,如违规出租,业主委员会有权要求房东终止“群租”行为。
其他城市出台了,我们长沙是不是也应该学学人家是怎么为民,惠民的呢?
请广大市民极力支持,为此建议我们以良知宣战!!!
同志:
您好!您的信件已转交我单位处理,现答复如下: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后,发现您留下的电话号码错误。同时,您信件中反映的群租群宿情况无具体地址,无联系方式,无门牌号码,无餐饮店的名称,故该信件所反映情况无法进行核实和处置。目前,我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仍在调查之中,如能找到房主或租房的餐馆老板,将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扰民情况的发生。
芙蓉区政府办
2010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