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张克成,系长沙县人,自2013年2月到爵士湘购一小房,因当时合同签定的是公积购房,我们在3月初就已将房子的预金10万元付款给营销商,由于当时的政策变动等原因,我们的房子代款一直都办不下来,按合同期限早已过期,此事情他们开发商应改在8月份就要将房款退还给我们,我们多次找到他们的部门经理,都不与理采,房子买不成,款要退给我们呀,时至今日差不多一年了,我要投诉他们不退房款,欺骗用户,必须把房子款的10万元预会款退还给我们,特请监管部门出门协调!
张克成:
您好,来信已获悉,现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我局接到投诉后,立即与爵士湘项目开发公司湖南辉宏置业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并将您所反映的问题转发给他们,令其限期答复。我局也将持续继续关注。如您还需帮助,可以致电我局84011365。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3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