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8月30日国土局建议普迹镇组织调解我家征地补偿,到现在没有任何进展。开发违法的事实已有认定,违法问题相信政府能够处理。关于补偿问题也请政府帮忙组织解决。几次三番开发方都推拖,谈不成就拳脚威胁。到底征了我家多少面积土地?有谁参与测量?补偿标准是什么?都摆在台面上晒一晒,相信政府能帮我们搞清楚。
“tcyl”同志:
您好!
来信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普迹镇竹山组的开发建设属于村民自发组织,之前召开了村民户主(包括您父亲汤自雨)会议,都表示同意。
2011年,您父亲汤自雨因房屋补偿事项未能与建设方达成一致,先后到新府社区和镇政府反映,要求镇、社区两级协调解决。2011年7月18日,新府社区干部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达成了《移建补偿协议》,房屋由汤自雨自行拆除。其后,汤自雨认为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双方有分歧,将问题反映到镇、社区两级,并要求解决。2011年9月10日,由镇司法所组织双方协商后,达成了《补充协议》。以上两份协议,均通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是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
2012年4月16日,汤自雨向浏阳市信访局反映:普迹镇新府社区竹山组开发项目部征地补偿不合理,请求政府协调解决。经调查了解,是因为汤自雨要求建设方在已履行协议的基础上再次追加补偿。为此,镇、社区干部多次与双方协商,汤自雨要求建设方无偿提供一巷门面地基,建设方则认为已履行了协议规定,而且汤自雨的要求太高,不同意再次补偿。目前,我镇工作人员正积极与建设方沟通,争取通过双方充分的协商,使事情得到圆满的解决。
感谢您的来信和对我工作的支持!
普迹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