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我于9月4日咨询黄土塘棚改项目,20多天过去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
办转来的关于黄土塘棚改问题信件已收悉,我办经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黄土塘棚户区改造项目东至迎宾路、北至八一路、南至五一路、西至韭菜园路。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0亩,改造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于2012年通过市政府审批,纳入了棚改范围。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第116号令《长沙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因旧城改建的需要作出征收决定,应当出具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材料和项目立项批文、符合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规划调查蓝线、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证明材料和土地调查红线,并需提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材料。根据国务院590号令第二章第十二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目前,该项目征收前期涉及到市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相关审批手续还未完善,征收补偿资金未落实,故暂未启动实施征收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