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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文明伤口太痛

2017-10-27 13:58:19发布115次查看
湘a.t7953(中创)出租彭秋华.捡到财物不还,2011.05.01早7点从星沙座车往长沙西站遗留一部三星手机在该车副驾座位上.当时联系中创无人上班.委托在长沙朋友联系中创他说要报警.
接到您的来信后,我们高度重视,迅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当事司机为彭秋华,男,长沙中创出租汽车公司湘at7953副班司机。事情经过为:5月1日早晨6时40分许,司机彭秋华驾驶湘at7953在星沙运营,送张先生的朋友与司机谈好价格:到汽车西站30元车费。张先生坐副驾驶座,司机走三一大道、岳麓大道、西二环,7:04许在行驶至汽车西站北门出站口对面的人行横道处时,张先生要求司机停车,在付30元车费时将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因担心司机在人行横道线上停车被查处,其匆忙下车。司机彭秋华驾驶该车继续运营,右转弯走恒生超市,然后在恒生超市前的第一个巷子右转弯,此时(7:05)上了两个去金峰小区的男乘客。司机走西二环、杜鹃路,在金峰小区天然气加气站下客,打表7元,乘客付费后下车。后又走杜鹃路、金星大道,7:21分到格林星城的一家粉店与其老乡杨光茂(今日女报蓉园出租汽车公司湘at9629副班)一起吃早餐。7:32分接到其正班王勇的电话,问其车上有手机没有。彭秋华查看车内后回复称没有发现乘客遗失手机在车内,7:55和7:59分其分别打电话给中创公司负责人穆兵和公共客运行业监督电话(84303488),称没有发现乘客遗失手机在车上。8:25其吃完早餐后其驾车从格林星城出来继续运营。
市客管处工作人员在其车上按照乘客所述对现场情况反复进行模拟,因乘客付车费时将手机放在副驾驶座上,匆忙之间下车忘记拿手机,下车时手机极可能被其裤档带至副驾驶座右侧的车门边上,因座位不高,手机从座位带至车门边几乎没有声音,司机确难发现。张先生下车后在恒生超市前的第一个巷子右转弯处上车的两个去金峰小区的男乘客,其中打开副驾驶车门的男乘客此时完全可以看到张先生遗失在车上的手机。据司机彭秋华讲,该乘客手中拿一手机,但司机不知是乘客张先生的遗失物品,张先生的手机极有可能被该乘客捡走。
根据以上事实,司机在运营中没有严格遵守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规范,在乘客下车时没有检查车内有无乘客遗留物品,给乘客造成了损失。客管处责成司机向来信人赔礼道歉,写出深刻检查,并停运两天,学习出租汽车服务规范。
客管处已将事情调查、处理情况反馈您。今后,我局将继续督促各出租汽车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服务质量技能,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贡献。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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