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当事人可以为我丈夫龚德伟作凭证,因为我们龚家弯组的稻田属于重建安置地,通过补偿资金到位,我丈夫去核对领钱,一看社员都比我家的钱天隔地远,差别甚大,我丈夫不服气,不签字,最后我要求由董万林把我龚家弯组社员征收补偿公平公正公开。另外,派出所也有我那天去传唤的材料,也是事实。(请问他代表谁?征收田地何变成他个人出资啦?)这是明显的贼喊抓贼。 利用同天顶派出所的关系制造假案,使我丈夫在上访期间受到不公正待遇,同时政府部门不到我丈夫本人对证。我强烈要求公安机关公平公正我与董万林当面对质。
2009年12月27日
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