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一直想给您写这封信,今天终于鼓起了勇气,因为要给您反映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也同时关系着很多“下岗工人”家庭合法权益被侵犯的问题,作为“下岗工人”我们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情况。我相信一直是被党和国家非常关注和关心的。在这里恳请敬爱的市长,您帮帮我们。和谐的社会需要我们共同创造,下岗以后政府给我们很多的支持,我们不会忘记,也没有放弃对党和国家的信任,这次发生的具体问题,在与很多相关部门反后,都没有得到解释和切实的行动来解决。所以在这凌晨3点多我还用着我有限的这点知识,给您尽量简单的陈述,因为我不会放弃我对我们政府的信任。
我的全名:龙彬,是一名2003年望城县粮食局的下岗工人,结婚于2003年,妻子:邓欢 是望城县高塘岭镇胜利村的村民。因为我的下岗,所以我的户口从原单位迁出。(迁户口当时是单位代理给办的,我户口被空挂在已经被征收过的望城县月亮岛社区,原因是不和地方以后的征收带来的利益分配有纠纷)。因为这样的情况,结婚后我妻子的户口保留原籍望城县高塘岭镇胜利村高沙脊组。2005年,我孩子,龙搏智 出生上户口的时候,在征得村组织和生产队组织的同意并有书面证明材料的情况下,我孩子龙搏智的户口和其母亲邓欢上在一起也是农业户口,并从邓欢的父亲(户主)户头上列开,列开的原因有2点:1是邓欢父亲一家的家庭人口已经较多,(邓欢有一哥哥,已经结婚)家庭人口已经有5人。2是邓欢已经和我组建家庭。也于当年,我因为一直无力购房,也无法享受到原单位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分房的条件。经过岳父和岳母的支持,在岳父的房子旁边搭建简易瓦房3间,从此,我一家以:半边户的家庭结构,在高塘岭镇胜利村高沙脊组生活下来,孩子一直在这里成长,期间,妻子和孩子依法屡行着交售公粮的义务以及其他集体责任。
2009年随着航电枢纽工程项目的启动,望城县高塘岭镇胜利村高沙脊组在被征收的范围当中。是实行货币补偿政策,在这次征收中,我的家庭的”居民户“。被否认了,我们这个”半边户“结构变成为我妻子单纯的出嫁女身份,之符合“非嫁农”的范畴了。我妻子的这“一嫁”她的农民身份也和我这个“下岗”的丈夫一起“下岗”了。我的家庭得到的补偿就只有了妻子和孩子2人的购房补贴。其他都没有了。我们的住房也没有测量面积,就被认定为不合法建筑,我给孩子办的独生子女证明也失去了被奖励的资格,我家没有过度奖励,补偿,没有住房面积补偿。我孩子和妻子的土地补偿费也被生产队非法扣除了,我把我的情况反映到望城县政府拆迁办,到现在也没有人具体接待过我。很感谢高塘岭镇政府考虑到我实际的问题,最后给我争取到一个特别困难户的照顾补偿。且一直以一种同情的工作方式和态度帮我想办法。我非常感谢他们。
尊敬市长同志:因为我的家庭遭遇到的情况。我一直坚持我的几个问题,我的工作下岗,以及很多和我一样的同志,我们的户口落在处,就决定了我们家庭其他成员应该享受的权利发生改变了吗?如果这样,那么政府将我们的户口落在被征收过了的因为征收而为征收户组建的社区是不对的。当时我们下岗职工的户口落处接受地非常敏感。所以才会变成安置到已经征收过的地方刚刚组建的居委会而且是”空挂“,因为我的户口空挂,我的家庭成员在她们的原始居住地也隶属于”空挂户“了吗?那么我们这个家庭的存在到那里可以被承认了?。我妻子和孩子因为什么原因而失去了和一般公民一样的权利?我们下岗工人的身份已经是弱势群体了,这样的征收的补偿,至少对于我而言,一个可以容身的地方也没有了。妻子和孩子2个人的购房补贴加上特困补偿,我买不起房子,妻子没有了土地,全家人没有了最重要的生活来源。我没有医保,社保。而现阶段周围的邻居,和我的生活比较,却是那么的另外一番景象。和谐的社会环境我总是会慢下几拍如果找个原因,我觉得不应该是因为我的下岗。
是一名下岗工人的同时,我也是一名共产党员,曾经服役于北京武警8630部队,我也基本上算一个受过党和国家教育的老百姓。所以,我相信我们的政府,相信我们党和国家的政策,也相信市长您的英明领导。您一定帮帮我们。。。。。
此致
敬礼
一个相信政府的老百姓
您好,湘江综合枢纽工程落户高塘岭镇胜利村,项目牵涉4个组,征地近600亩,拆迁房屋150栋、动拆人口652人,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综合枢纽工程系高塘岭镇实行103号令的第一个项目,龙彬系邓后德女婿,按望政发〔2009〕18号文件要求,只能按一户认可,其房屋人口的补偿认定是经县征拆安置办、县国土局征拆事务所三榜公示认定,补偿资金直付邓后德。考虑到龙彬家庭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镇、村会议研究,确定给予其一定的困难补助,土地补偿费按政策标准已拨付集体经济组织,邓欢和龙博智是否参与集体分配由村、组自行决定,其转户进保工作已上报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目前正在审定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