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你好!
于您百忙之中打扰,先请见谅!
向您反映关于长沙县春华镇红旗水库开发项目(所谓的春华王府生态体育休闲农庄)。
1、 既然是农庄项目,理应有一个农业主导项目,而从镇村干部到农户家做工作来看,此项目没有一个农业主导项目。
2、既然是土地流转,政府的职责应该只有引导、指导、监督之责,而从实际操作来看,全部为镇村包办,农户根本没有自主权,只有被动接受之实。
3、涉及房屋需拆除的,完全就是违法的,政府应引导人民遵纪守法,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户以民事行为处置自己的宅基地及地上附属设施后竟然还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居民出卖、出租自己的房屋后不得申请宅基地。
4、对长沙县发[2008]23号文件,第三;政策办法的第6点,建议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只能用于乡、镇、村公益设施、集体企业、村民建房。
晴朗同志:您好,我们根据你提供的电话号码进行联系,但是一直联系不上你本人,请您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行具体调查和处理,请综合整理后根据一事一信的原则再次提交,感谢您的来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