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您好!
谢谢您的回复,基本情况于下~~~
我是长沙市湘春路棚户改造拆迁户,我家三代同堂,靠租房收租为生。全家极力配合政府政策棚户区改造,带头签字拆迁。我家房屋位于湘春路沿江风光带正马路边,有天有地3层楼私房总面积180平米。房屋总价加补贴共65万,每平米不到3600。
现湘春路拆迁指挥部对后面未签字的所有拆迁户,一楼面积都按照《二类门面标准》每平米12000。那么我家按照该标准最少在90万左右。父母得知该消息非常难过,非常伤心,母亲当时晕倒,心急,心气,直到现在还卧床不起,每天以泪洗面。
张市长,我们这样积极的配合,大力支持,带头先走,为什么变得的结果,这还公平吗?公正吗?向这样情况的大有人在,我直是其中一个,请给个合理的答复?
市民朋友:
您好,收到您的来信后,湘春路西入口棚改拆迁指挥部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您提供的电话已过期,无法接通;
二. 湘春路西入口拆迁指挥部,从四月二十一日启动项目以来,都是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执行拆迁补偿政策,没有违规操作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