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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湖南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定购协议违法违规

2018-3-15 19:51:10发布21次查看
本人于2017年3月26日,因对楚天世纪城西苑楼盘未足够了解,居住环境、配套设施、交通等诸多问题及周边配套不了解的情况下,经
过置业顾问催促,先交定金一万元后签订认购协议。签完协议以后觉得不公平,在认购期内向申请协商解约,多次争取被拒。
具体原因如下:1、签署定购协议前未出示定购协议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对定购协议和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并不了解。开发商未履行告
知义务,未尽诚信责任,涉嫌欺骗消费者,违背了合同法的公平原则。未说明银行按揭利率,及未说明和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细则,另
该开发商通过格式合同与本人签订订购合同时,并未约定多长时间必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被本人拒绝签订应该赔偿多少钱?多长时
间内本人拒绝签订合同 该开发商有权没收定金,侵犯了消费者权益,开发商引用以上非常含糊数据,给消费者造成了误导,违反了广告法第
八条、第二十八等规定。2、开发商告知该项目马路对面就有地铁站。实际该地铁站现在未建,属于虚假宣传。3、未公布具体的套内面积,
只获悉建筑面积,未告知赠送面积详情,实际公摊面积过大,对消费者信息不透明。4、在看房期间,置业顾问告知该楼盘后期开盘6500元一
平(定购价6080元一平),离该楼盘最近的时代星空售价5400元一平,涉嫌哄抬物价,恶意炒作。
因此,本人认为该开发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二十八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七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三条、第四
条、第七条。
综上所述,现以违背合同订立的自愿和公平原则、欺骗消费者等情况,申请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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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img_8517.jpg
附件3:img_8520.png
赵先生:
您好!
您于4月19日来信反映楚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购协议违法违规,想退还定金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我局工作人员与楚天世纪城西苑项目负责人沟通,核实了情况,并表达了您的诉求。负责人表示您签订的定购协议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也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它的效力仅在于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义务。依据我局工作人员现场巡查,营销中心在户型图放置架上放有公示文件夹,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房一价、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五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都有公示。故此您申请的一万元定金开发商不愿意退还,我局建议您收集有效证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来信的回复,如果您对回复意见不满意或有新的意见建议,请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方式84013200)。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长沙县住房保障局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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