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都正街办事处定王台社区凤凰台居民区中,住在顶层7楼。在去年大概九月份左右,隔壁人民公社大食堂在拆除屋顶消防水箱时没有注意到水箱里水量的排放,导致北栋东头50号7至4楼遭到漏水,7楼屋顶被铁板砸坏(注:饭店没有通往屋顶的楼梯口,要借助其他楼栋的通道才能到达他的屋顶),幸好那段时间天没下雨,不然我们几家怎么也讲不清,饭店老板从一开始就死活不承认是他拆水箱造成的,后来没办法我们只能根据物权法,找房屋的主人都正街办事处,很快办事处领导就派人上门查看处理此事。在协调会上,他们几家的意思是要求饭店老板对漏水事件进行赔偿。其实一点也不过分,当时我的态度是我家对漏水事件不做太多追究,但我要求饭店老板必须保证我卧室屋顶被铁板砸过的地方不能漏水。当时在场的办事处的领导和饭店老板都说可以,应该。在办事处领导的督促之下,饭店老板以敷衍的形式在我屋顶涂了一层薄薄的水泥,说已修好,当时我也没办法检验是否漏水,只好让他敷衍了一段时间,经过一个夏天的暴晒,那层水泥已经全部脱离了原来的屋面,而且裂缝也越来越清晰了。
今年11月1日星期六全天雨下个不停而且特别打,我女儿晚上睡觉时发现床上的被子湿了,我这才发现原来不漏水的两间卧室都有不同程度的漏水,在发现漏水的第一时间已是晚上零点四十分,尽管已经很晚了,我还是将这一漏水事件告诉了办事处领导。从11月1日到现在已是一个多月了,我找饭店老板请他来我家看看漏水现场,开始还答应说好,只是推现在没时间,后来干脆来个不承认说不关他的事,要找就找办事处,没办法11月4日我只好用书面的形式向办事处领导请求帮我协调解决,办事处领导开始还答应帮我协调,后来要求我找修建房屋的业内人士看看是否属实。当时我就有点怀疑就反问了领导我找的人饭店老板和你办事处会认可不。要不就大家都找个行家,办事处领导说承认只要我找人看后写个东西交给他就行。12月25日我将第二份材料交给办事处领导,直到今天领导也没给我回音,而且电话打过去好几次他都不接,短信也不回。
请问象这样的事情我应该找哪里才能解决?
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