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市长:
你好!
关于我前两天提出“东莞社保能转回吗”信件为什么被工作人员删除了,也不公开且答复.请调查!信件问题如下:
现国家已出台相关政策,明年1月1日起《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施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在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同时,还转移部分单位缴费。
我是高新区雷锋镇人(农业户口),在东莞事业单位已买社保5年多,现想回家乡发展。请问社保能顺延转回吧!如能转手续该到哪里办理,麻烦具体答复,谢谢!!
你好,因你是农村户口,目前长沙市只有长沙县在试点,因此你在东莞的养老保险暂不能转回你的农村户口所在地,你可将你的社会保险选择在东莞继续缴纳,等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转回,敬请耐心等待,谢谢,关于信件被删除之事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