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去年中旬买了 位于开福区 龙福路2号 金霞湘绣园的房子,按照购房合同签订的开发商应该在2011年12月31号前交房,但是到了今天,开发商还没交房,而且房子的 燃气,绿化等很多设施都没弄好,也不给我们购房者任何说法,请求政府帮忙调查下,为我们老百姓讨个公道。
dean1: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站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站领导高度重视,并责成具体业务科室负责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该工程尚未进行竣工验收,开发商也暂未交房。逾期交房属于合同违约,建议业主可自行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