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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为我们弱势百姓主持公道

2018-3-13 14:20:54发布12次查看
09年4月10号晚12点多,在宁乡县玉潭镇再就业商城发生持刀杀人案.当时我弟弟被砍成重伤送到宁乡人民医院,因为伤势严重宁乡县人民医院第一时间把我弟弟转到长沙湘雅附三医院抢救.经过24小时抢救终于脱离危险.但是到2009年4月30号止,宁乡县公安局玉潭镇派出所还没有立案侦察.
我们于09年5月份出示了长沙湘雅附三医院法医鉴定书,伤者已经构成重伤,我就不明白了,开始电话联系宁乡县公安局玉潭镇派出所他说已经所定了凶手,要等我们出示法医鉴定书才可以立案侦察,现在什么的交了到抓凶手的时候,之字不提了。这我们就搞不明白的啊?
如果携带刀将人砍伤重伤的不查处。,难到要死了人才处理吗??? 凶手4人携带刀将人砍成重伤,这样的可以啊,那请问我们中国还有法律吗???凶手4人为什么的带着刀出来撒?????
注:
〈我们的执法部门口里说法律,但是不执法啊.,我真诚希望政府部门在接投诉后应该起到监督和督察为我们弱势百姓主持公道。〉调查真相给我们弱势百姓一个公道。
2009年4月10日凌晨,陈俊强与钟新伟、袁凯、袁野、陈新良、宋建国、刘宁、周胜、王芳明、朱湘等人在宁乡县玉潭镇再就业商城门口吃夜霄时,与刘超、杜必应、龙光琴、“高子”等人发生口角纠纷,后致双方互殴,在互殴过程中,陈俊强背部被刺伤,而杜必应则双手被多处砍伤。我局玉潭派出所受理此案后,即对该案相关当事人陈俊强、王芳明、刘超、龙光琴、杜必应和现场知情人员颜淑辉、刘建明进行了调查取证,固定了相关证据。因该案发后,双方伤者陈俊强、杜必应的人身伤害法医学鉴定书,均暂未做出,不知是轻伤或是重伤、是否构成伤残,故我局暂未能立案。该案的其他双方涉案人员在案发后均外逃,故相关案情暂无法查清,我局将及时收集双方伤者的法医学鉴定书后及时立案侦查,争取早日办结此案,此信访事项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宁乡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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