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您好,我经常浏览您的信箱,感到从内容、范围、回复等比过去优越多了。但是有一点遗憾的是,贵箱在2010年3月11日对长沙万煦园有关质量工程的回复中,连续有二处错别字,真让人有些感叹,作为政府部门,怎能这样草率的将其公示回复呢?或许是工作人员的大意吧。盼能即速更改!
1、......办公会锁(所)提出的......
2、落款:长沙是(市)建设委员会
一路吉祥: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首先,我们对工作上的疏忽表示诚挚的歉意,当即纠正了错误的用字。诚然,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对外界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政府的形象,我们有责任把每件细微的事情做好。今后我们一定会加强对类似细节工作的重视,并欢迎广大市民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关注。
市 建 委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