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先生,您好!也许您日理万机看不到,或者看到地区直接打回地级县,但是请您也看一下,我是宁乡县双江口镇山园村三组的一名村民,因把基本农田改作鱼塘,用作商业垂钓,有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公司,且已审批下来,但在鱼塘中间的位置留了小块地,开始准备用作盖办公楼,后来我们就打算盖个休息亭,但镇国土局的来所谓检查过两次,说我们这是非法用地,要建房子得找国土部门审批,在国土局来检查第二次后就处于停工状态,原因是补办证件中,想等手续齐全了再动工,事情发生了,2014年4月29日上午8点,只见外面来了60号人的彪形大汉,他们装备齐全,身穿黑色衣服身上绑着红色带,还调来了大型挖机,说是县国土局联合执法,(县国土局 县公安局 镇国土局 镇派出所四个部门)然后把所有路口堵住,不准靠近,二话不说,将挖机直接开进里面把所有待建的工地连根崛起,(开始建房屋的地基,钢筋混泥土结构)村民周水兰同志(女),见要挖地便站在挖机前,立刻就被四个彪形大汉拖走,然后按在车里,不得动弹。还给她安了个莫须有的罪名,“阻碍执法”。我想请问:第一,在县国土局所谓的联合执法时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第二,在执法来时,没有提前下达任何书面形式的整改通知书,也没有国土局的任何批文,第三,区区弱女子何以有任何威胁到他们的执法?最终还被带到县公安局关押整整一下午,究竟是谁给他们的这种权利,竟然可以到单口定罪行。整个执法过程长达4小时,一直到中午12点才离开。市长先生,请一定为我们伸张正义,如果不是国土局执法,那么请还方土一点安宁,如果是国土局执法,那么请您实地取证,这种暴力执法是否合理?请一定为老百姓做主!
4月29日上午9时,由宁乡县国土局执法大队牵头,双江口镇人民政府、双江口国土所、双江口镇城管执法中队、双江口派出所、双江口供电所协助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对双江口镇山园村花园片三组周磊破坏基本农田并占地建房的一事进行国土执法。
现就网友“人生精彩”反映的问题进行答复,该网友也称是把基本农田改做商业垂钓,但是周磊只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并未办理任何国土和规划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破坏基本农田达5亩,可构成刑事犯罪嫌疑,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经宁乡县国土局测量队测量该对象没有经过任何单位的批准就擅自破坏的基本农田达12亩,双江口镇政府和双江口国土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限期恢复通知书,要求其迅速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被破坏的基本农田,但该对象不但没有停止违法行为,还在被破坏的基本农田内擅自建房;工作人员多次做工作未果后,将此事上报宁乡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宁乡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决定依法依程序对双江口镇山园村花园片三组周磊破坏基本农田一事进行依法执法。
关于该网友反映执法现场的问题并不属实,4月29日上午9点12分,联合执法组工作人到达现场后即出示了证件、表明了身份和此次执法行动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于违章建筑,城管工作人员有现场处置权,违章建筑可以现场进行依法拆除,工作人员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但是周磊的姐姐周水兰挡在挖土机前并抱住挖机前臂阻止挖机前行阻碍执法,现场工作人员多次劝导周水兰离开,并告知其我们是在正常执法,不要再妨碍执法,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做工作,周水兰依然不听工作人员劝导仍阻止挖机前行,双江口派出所民警不得不将周水兰依法带离现场,确保此次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所以不存在该网友所讲的暴力执法和知法犯法的现象。
4月30日上午周磊的姐姐周水利组织多人到长沙市信访局进行上访,长沙市信访局向宁乡县国土局执法大队了解相关情况后,对其进行了答复,告知其如果认为此次执法行动存在错误,可以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双江口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