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今天是2011年5月17日,在此之前的一个月,我曾向领导们反映望城县疾控中心和各级乡镇机关对县境内肺结核病人采取每年度仅限报销500元医药费一事,并且索要病人全年治疗用药发票。
时至今日,尚无任何回音。
根据国家结核病控制相关政策规定,活动性肺结核病人可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和治疗,免费部分包括初诊三张痰涂片检查、一张x光胸片检查和随访期内三次痰涂片检查,并提供《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化疗方案规定的抗结核药品(初治病人6个月,复治病人8个月)。由于病人在化疗期间,抗结核药物对病人的肝肾等脏器功能影响较大,需使用辅助药品配合治疗(包括护肝、护肾、护脑、护胃、免疫调节、止血止咳化痰等对症治疗药品等),并适时进行肝功能等辅助检查,其辅助药品和辅助检查不属于免费范畴,需由病人自购。
为了减轻农村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自2005年1月将县疾控中心结核病门诊设为单病种特殊门诊定额报销,完成疗程的患者可以享受新农合每疗程500元的报销,以治疗期间的发票作为完成疗程依据,由农合办负责收取病人全部治疗用药发票,并办理有关报销手续。
2011年4月,县疾控中心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村合作医疗中心协商,拟将结核病确定为特殊门诊病种,按照每疗程600元标准报销,目前正在洽谈中。
今年4月26日,投诉人已就同一事项在红网《百姓呼声》发帖,县疾控中心于4月27日在红网栏目迅速给予了答复(原文及网址附后)。
在调查中,我县未发现县疾控中心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但县疾控中心在诊疗过程中沟通不够,对国家政策宣传不力,导致了投诉事件的发生。为此,我县已督促县卫生局和县疾控中心迅速整改。县疾控中心于今年5月4日已将国家有关免费治疗肺结核病的政策和治疗期间注意的事项在结核门诊部公示,并将公示内容制成《肺结核病人治疗告知书》,现场发给就诊病人阅读后签字存档,以便病人进一步了解肺结核治疗的相关政策。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国家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执行结核病免费治疗这一惠民政策,让结核病患者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同时,建议上级进一步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经济困难结核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减轻贫困患者的经济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