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
本人已是80多岁的老人,在近些年已寻求多种方式,以及请求上级领导对现今已修成的长浏公路的占有征收,至今仍未给予任何答复,我现住侄儿家,身体欠佳,侄儿也多次去镇上找寻领导,也曾向您市长发过多次信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仍没有给我老人一次准确的回复,现已用尽所有方法,杳无音信,只能再次向您发一封信件,希望您可怜我这位80多岁的老人家,镇领导不管孤寡老人,我无儿无女,无依无靠,现在依靠的侄儿多次找镇领导做了工作,他们都不管,不理不睬,请问我该怎么办?再次恳求市长为我求个公道!
敬礼
申请人:李先禄
2012. 6 .28
太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李静华反映重新投诉镇级领导有关问题的复函
浏阳市政府督查室:
你处转来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信件id:339611)李静华来信重新投诉镇级领导的信访件(浏政督信函〔2012〕27号)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我镇在收到督办函的当日,安排了主管长浏高速公路太平桥段工程负责人镇纪委书记卢枚初进行实地调查,并与施工项目部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
2、李先禄原住我镇星镇村长埠片,现居住本镇太平桥居委会陶家组,侄儿是承继给他当儿子。原住长埠片时李先禄有一块责任山在石湾组,现新修长浏高速需要放土,2010年长浏高速指挥部三标段与石湾组签订了临时租地合同(租金为每亩2940元),作为放土临时用地,当年李先禄在石湾组上分得责任山租金款500元,李先禄本人是要求长浏高速公路将责任山征收。
3、目前长浏高速公路由于资金困难已停工一年多,尚未开工建设。
4、关于李先禄的那块责任山是继续租用还是征收,要等长浏高速公路开工,我镇与项目部协调后才能给李先禄一个明确的答复。但我镇将会本着对李先禄老人负责的态度去认真协调,使李先禄老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