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您好
我是2011年12月12日通过拍卖公司购买了麓谷街道延农居委会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
2012年2月在市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房产转移手续时,房产局工作人员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房屋国土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1份
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拍卖公告(报纸)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居委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房屋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1份
房屋登记申请书原件(盖章)1份
居委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拍卖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拍卖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居委会委托拍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在以上证件完备后,又被告知需要以下证件:
延农居委会房屋拍卖决议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房屋拍卖决议上级部门批示意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但是,延农居委会只有1项:延农居委会房屋拍卖决议原件及复印件(盖章)各1份.
房产局办事窗口的唐(音同)科长却告知,要请示上级主管领导的意见.
同时告知我:房屋拍卖决议上级部门批示意见的提供已经是根我没有关系了,因为延农居委会的房屋是特殊的地方的产权,必须得到上级领导的同意.他正在等待上级领导的指示.
我很不理解.
因为延农居委会是有独立的组织机构代码和法人资格,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
在进行房屋拍卖的过程中既然已经得到会议通过,怎么还要上级的部门同意批示意见.
到底是什么原因?是居委会私自的违章拍卖?还是房产局工作人员的故意处理?还是那个主管领导不同意居委会的做法?
我将此意见反馈给政府.
希望能够及时解决我目前的困难和疑惑:办理房产转移手续需要到各个部门跑了将近10趟,怎么到最后还是不能办理?
楚潇湘: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收悉您的来信,我委责成市房屋产权监理处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该房产系麓谷街道延农居委会集体经济管理委员会所有。您于2011年12月通过拍卖购买了该房产,2月底您到市政务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业务,工作人员在查验资料时,发现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当时便告知信访人并留下您电话号码,以便联系,待原产权单位资料补齐后再通知您来办理产权登记。您走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原产权单位电话联系,告诉其应补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按照房屋登记要求,该单位处置房产时需有村民委员会决议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手续齐全后,可通过拍卖等多种途径处置。市房屋产权监理处现已与您、原产权单位联系,待补齐相关资料后,即可办理产权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