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领导、市社保局领导: 我母亲为农民,户籍娄底,出生于1954年。我在长沙工作并购房定居多年,母亲长期随我在长沙居住。目前计划将我母亲的户口迁移到长沙,若将母亲户口转为长沙城镇户口后,有几个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想请教一下: 1、我母亲是否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是否可依据《湘劳社工字[2009]37号》、《湘政办发〔2009〕4号》和《湖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补建补缴经办工作流程》去办理? 3、具体经办我母亲这样的养老保险的部门是哪个?区社保局还是市社保局? 亟盼回复,谢谢!
您好,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按长政办发【2006】29号文件规定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长政发【2011】8号文件规定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互助。一、新参保人员:从未参加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参保手续;二、单位停保人员:市属单位停保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到市人社局政务服务大厅“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区属单位停保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三、外地农村户口不能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养老保险,要在长沙就业由单位参保;四、外地户口在长沙以灵活就业形式参加医疗保险需提供如下材料:1、提供在长沙市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由居住地社区出具并盖章(原件);2、就业证明:第一种情况:在长沙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地社区劳动保障站出具、区人社局确认盖章的长沙市灵活就业证明(原件);第二种情况: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需用工单位出具证明、区人社局确认盖章(原件);3、提供本人在户籍地未参保及未享受医保待遇的证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社保机构确认并盖章(原件);4、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注:非本地户籍灵活人员是指:除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雨花区、开福区、望城区以外的灵活就业人员;五、续保要单位暂停参保,转灵活就业人员后自己才能补交养老、医疗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