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04年到现在户口一直在长沙,是集体户口,工作在外地,在长沙买了87平方的商品房,是首套房,为什么不能享受优惠一个点契税?去退税时,工作人员答复谁集体户口,长沙地税不承认是长沙本地户口?在长沙户口8年多了怎么不算长沙户口,那我算哪里户口呢?谢谢
您好!
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长沙市公安局户籍科对集体户和个人户的定义如下:集体户是多个公民,他们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而且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集体宿舍,公安机关为管理方便,按集体户口进行登记管理,共立为一户或多户,一般由所属单位确定专人、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家庭户是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一般居住在同一所(套)房子,共同生活,人数为少数几个。公安机关以家庭为单位,并确立其中的一个人为户主进行登记管理,发给家庭户口薄。长沙集体户和个人户从性质上来说都属于常住城镇居民户口,均是永久居民户口,基本功能一样。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是属长沙市集体户口,可享受契税优惠政策,请在长沙市住房保障局三楼政务大厅58、59窗口办理1%房屋契税减免手续。
感谢您对我市契税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