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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乡县规划局和开发商 官商勾结擅自违规更改规划侵犯业主权益的问题

2018-3-8 5:56:26发布18次查看
尊敬的 市长大人:
我们是宁乡县新府名邸步梯d9栋的业主,新府名邸作为宁乡县规划局与 新思维房地产共同开发的一个楼盘,早在几年前我们35户业主怀着无比高兴的心情和对开发商高度信任的态度购买并入住了该小区。但入住后不久,开发商于2009年6月开始在9栋步梯楼以北建起了一栋高达15层的电梯房,而又根本未按原规划要求建设,根本未征得任何业主的同意,与县规划局勾结一起擅自改变规划设计。现在小区步梯楼之间的间距都有18.8米,而惟独只有9栋与该电梯楼之间的间距为9.4米,这明显存在违规欺诈和有失公平。根据长沙市规划管理局关于《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9条第4项规定:高层居住建筑与多,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按消防间距控制,且居住建筑山墙居室有窗户的,其间距不得小于13米。在建当时我们很多业主到工地极力阻止开发商开工,有光盘录象为证,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说他们的施工得到了规划局的审批。
再说我们9栋步梯房由于与电梯房楼距太小直接影响的通风采光问题已经严重贬值了,现在根本无法转让,即使能转让也得低于同类楼盘的市场价。我们都是工薪阶层,一辈子的积蓄就是购买了这套房子,不知天理何在,良心何在!为此我们多次找开发商和规划局要求给我们一个说法,后来由于开发商没有任何诚意而无任何结果,甚至规划局与开发商之间互相踢皮球。这些明显存在规划局与开发商官商勾结,谋取暴利,我们对此规划提出严重质疑。按规定在新城区新规划的住宅小区如果在先有业主入住的情况下要改变规划的话,必须先召开相应的意见评审会和听证会,而规划局和开发商在无任何业主知情的情况下,在规划局所谓的审批下堂而皇之的建起了那栋高楼!
鉴于上述,我们9栋35户业主强烈要求请市长大人为我们做主, 以还我们一个原本明亮而通风的居所。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新府名邸d9号楼项目,调整前期审批按程序到位。
1、湖南新思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9年4月向宁乡县规划局作出“关于新府名邸第三期规划方案调整的报告”。
2、2009年4月14日,宁乡县规划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形成了宁规纪[2009]20号会议记要。
3、2009年5月7日对调整方案在《今日宁乡》进行公示。
4、2009年6月4日宁乡县规划局对调整的总平面图进行了批复,并于2009年6月11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二、调整内容均符合规范要求。
1、调整项目的建筑在北向,与南向建筑间距11.2米,均符合建筑消防防火间距规定。
2、容积率符合规范条件。
三、调整后通风采光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要求,但比调整前有一定的影响,宁乡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相关协调会,责成城郊乡人民政府进行协调处理,建议作出适应补偿,因补偿标准开发商与住户存在一定的差距,未达成一致。宁乡县规划局和有关单位仍有积极协调组织处理。
四、反映关于宁乡规划局与开发商官商勾结、擅自违规更改规划、侵犯业主权益的问题,不存在此事。宁乡县规划局欢迎和接收各级部门与社会对宁乡规划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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