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谢建辉副市长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览这封信,我们是高新区东方红镇金南村的村民,由于社会的经济发展,今年在我村征收农民的集体土地进行开发利用,3月21日公布东方红路(194.0475)亩和青山路(161.835)亩,光伏信息产业园(537)亩,共计(892.8825)亩,直到7月21日两路开工,土地补偿费还一直未发放,农民(根据《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和拖欠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征地补偿费用。和第十五条…征地补偿费用没有足额支付到位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有权拒绝腾地。)所以农民不准开工,村镇领导经过协商同意发放土地补偿费的90﹪中的60﹪给农民,农民问其原因,村镇领导说是副市长谢建辉指示,谢副市长说农民的土地补偿费要等市政府的政策出台,否则一分钱都不能动,我们发放90﹪中的60﹪下来,已经是冒着丢乌纱帽的危险,你们如果要知详情,请去问谢副市长。
所以我们特别写信给您进行证实,到底您是否有这样的指示,土地征收补偿费分配政策什么时候出台,使我们老百姓放心。
特此致信
高新区东方红镇金南村村民:
二〇一〇年九月五日
你们好!感谢你们的来信,我们已收悉,针对你们反映的情况,经过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