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您好!
请求人:严海山 现年45岁 中国共产党党员 宁乡县坝塘镇人民政府职工。本人83年参加乡镇企业工作,86年任乡经营站会计,87年任坝塘乡企业办会计,95年任坝塘镇工交办会计,97年被镇政府招聘为正式职工后仍在工交办工作。
请求人:刘光辉 现年57岁 宁乡县坝塘镇人民政府职工 。 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油麻田乡国土管理员,乡企业办会计,坝塘镇工交办副主任,主任,96年被镇政府招聘为正式职工后仍在工交办工作。
我们95年起一直在政府机关工作,办公室属政府内设机构,主要管理全镇工交企业工作,并协助政府联村等重点工作。
2002年4月乡镇政府机构改革时宣布放假,至今未作任何结论,现我们要求解决以下五点具体事项:
一。发放2002年1—4月份工资及补贴约4000元,发清工交办账上原欠付工资。
二。补缴2001年至今养老保险费。
三。补发2002年5月至今放假期间最低生活费16920元(94个月*180)。
四。锰矿借严海山个人16700未还,现锰矿由政府转作他用,请政府确权并偿还。
五。对我们的劳动关系作出最后结论。
以上五条实实在在,就是这实实在在的问题,我们为此奔走了七八年,找领导无数次,上访市县四五次。可至今没有哪任领导落实我们的具体问题。领导换了四五任,都是推诿,敷衍了事。现在甚至有领导说是历史问题了,不易解决。试问?这历史问题是谁造成的?谁该为这历史问题负责?作为人民的政府不为民着想,不及时解决具体问题,使具体问题拖成历史问题,政府领导不自责,不反思,不追究,反而堂而皇之推脱责任,这是负责任的人民政府吗??这样的政府还会去为民着想为民谋取更多的利益吗?万般无赖,气愤之余特上书市长大人,万望督办落实我们的具体问题为盼。
上访人:
严海山 18974816783
刘光辉 13789302488
2 0 1 0 年10 月 29日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经调查,回复如下:
一、你之前所在工交企业办放假回家是机构改革政策原因所致;
二、2008年底,由宁乡县坝塘镇人大主席主持召开过协商会,后因双方分歧太大,没有达成一致。政府财力有限,但显示了一定的诚意,愿意解决此具体问题;
三、锰矿借款及企业办与你们的往来借贷,坝塘镇政府正在逐年按比例进行偿还;
四、今年年底,坝塘镇政府仍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协商调处,希望能作个最后了断。
特此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