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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件 关于本人安置问题的投诉与维权

2018-3-3 13:02:07发布18次查看
信访件
关于本人安置问题的投诉与维权
我是2004年年底退役的退役兵
  退役以后,本人找到了当地民政局,顺利的开出了一封安置工作的“介绍信”,可现在这封“介绍信”却成了一张空纸,
  如今我退役已经快满8年了,可如到现在仍然没有安置工作,生活只能靠一个临时工的微薄收入来勉强支撑。
  而相关部门却对我的安置问题置之不理,将我的信访件推来推去,以至于现在我的退伍安置已经无法完成。
  事情是这样的,我当初拿着介绍信去当时的“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以下简称“长沙市房产局”),希望能顺利找到工作,可是“长沙市房产局”以种种理由拒绝接收本人,并置本人提供的“介绍信”于无物,将本人推去其他单位,结果本人又被其他单位继续拒绝,因为“介绍信”并非开至其单位。
  其中,市房产局提供的拒绝理由五花八门,最无理的一个是说:“你父母离婚以后你被判给父亲抚养,理应去你父亲单位安置工作(本人要求的是进母亲单位工作),‘介绍信’理应开往那里。”可笑吗?本人即使是父母离异,血缘关系仍然存在,父亲还是父亲,母亲不也还是母亲吗?我本来就有权选择父母单位,他们竟然连这样的理由也能说出口。
  就在各种理由推脱的情况下,时间已经过去了两年。
  在这期间,我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使“长沙市房产局”松口,但仍然以“编制满额”为由拒绝接收本人进入正式编制,只是同意暂时可以提供我一个临时工的工作,并承诺到以后编制空出来就可让我进入正式编制。迫于生活压力,本人只好委曲求全。
  于是本人就进入了“长沙市房产局”下属单位“天心区房产局”担任一名临时工。结果这个“临时工”一做就做了6年。
  在这6年里,本人曾多次拿着那封“介绍信”找到“长沙市房产局”希望其能兑现承诺,可是对方给与的答复永远都是“编制满额”不能入编,但本人在“天心区房产局”工作的6年时间里,包括另外一名退役军人在内(与本人同性质、同一年退伍)先后就有5名同事转为正式编制,包括我母亲在内的3名老同事退休,试问“编制满额”这个理由又如何站得住脚。
  就算论资排辈也该轮到我进入编制。这其中到底有何猫腻,可想而知。
  去年,政府实行“机构改革”,原“长沙市房产局”和其下属单位原“天心区房产局”都已经转变为现今的“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和现今的“天心区住房保障局”,当本人再次拿着那封当年的“介绍信”找到领导的时候,原“长沙市房产局”的局长,也就是
现在的“长沙市住房保障局”的局长,却以单位变更为由,将此事推得一干二净。因为本人的“介绍信”上写的是“长沙市房产局”而非“长沙市住房保障局”,以致本人的“介绍信”一瞬间成为了一张废纸。
  而“天心住房保障局”已非“长沙市住房保障局”下属单位,如今已转为“天心区政府”管理。本人母亲的退休关系也已经转至“天心区房产局”。
  可政府现如今的政策却是“逢进必考”,也就是说,我要入正式编制就必须经过政府的考试才行,即使“天心区住房保障局”是非公务员单位,也必须经过如此的程序。但政府的考试也并非是说考就考的,而本人因为年龄限制,已经无法达到公务员考试的条件。
  以至于现在本人的安置问题已经进入了一个死循环,民政局开出的“介绍信”已经成为废纸,本人的安置问题已经无法得到解决。
  问题来了,本人的“介绍信”是2005年开出的,理应在当年完成安置,可是由于“长沙市房产局”的踢皮球的态度和各种各样的推脱才导致本人时隔近8年而未得到安置。以至于本人由于政府政策的转变已经无法安置,政府是否应该弥补过错,以2005年当年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处理本人的安置问题呢?
  本人应该到哪里去维权,如果要告到法院,应该如何告呢?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前期天心区民政局已答复过您。诉讼维权问题您可以向天心区人民法院咨询了解,联系电话:07318589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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