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长沙市望城区格塘镇的在职在编教师,现有一事向市领导反映:我们同属格塘镇的教师,但待遇却被人为的分成三等,有的学校的老师享受每月500多元的偏远乡镇补贴,有的学校的老师享受每月700多元的偏远乡镇补贴,而我们却没有分文补助。咫尺之遥的学校,却存在这样不公平的待遇(相比之下,我们的工作比那些享受补贴的学校的老师更加繁重),同属一个偏远乡镇,为何有选择性的补贴?这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强烈建议领导让我们同一个偏远乡镇的老师都能够享受到同等的偏远乡镇补贴,共享社会主义建设的文明成果!
您好,来信收悉。现将您的问题回复如下:针对边远学校教师特岗补贴发放事宜,区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发放边远学校教师特岗补贴的通知》(望教通〔2015〕53号)文件,对发放原则、发放对象范围标准、发放对象条件、发放程序和发放工作要求作了详细的规定。在认定发放对象时,主要是根据学校与城区距离远近,学校与所属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距离远近,以及学校交通环境和工作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的。如格塘镇格塘中学、中心小学、三桥小学与其他学校相比较,在学校规模、交通环境、生源情况等方面相对较好,公用经费相对较充足,故未列入边远学校范围。经过相关中心学校申报,教育、人社和财政三部门召开相关会议达成一致共识,共同核定了相关农村边远学校,将其划分为一类和二类,发放标准分别为每月700元和500元。另我区已发文将乡镇所属中小学校纳入了乡镇工作补贴的发放范围(格塘镇所有学校包括在内),根据《湖南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界定的实施范围和发放标准对乡镇所属中小学教师实施乡镇工作补贴。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