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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新区所有征拆项目为何不按政策计提7%的不可预见费?

2018-11-30 6:53:48发布18次查看
南湖新区今年所有项目部在征收老百姓房产时本来价格比城区低很多。低价核算后老百姓本来就买不起当地合法手续房子,还要亏损很多。为什么同一片蓝天下,市区的征收核算价格高很多,却可依法计提7%不可预见费。而征收南湖新区老百姓房产时却不允许计提?本来岳阳市2014年113号文件有明文规定:第三十五条征拆工作具体实施单位在编制项目征拆资金概算报告时,按征拆资金概算总额的7%计提不可预见费。请官方正面解释回复。
您好,不可预见费是用于征地拆迁的司法强制执行、行政复议诉讼、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处理、困难救济、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小额隐蔽、遗漏实物补偿等开支。与被征拆户正常的房屋征收补偿并无直接关系。
我区所有征拆项目的不可预见费均统一由项目指挥部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向区管委会征拆联席会议申报后,经相关部门的审核后拨付。
岳阳市南湖新区征收补偿安置局
2018-04-27 09: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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