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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新村有人以租代征土地起别墅!

2018-3-2 19:23:18发布16次查看
市长你好:我要向您反映个情况,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新村乌鸡塘组有人投资以租代征起别墅!情况相当恶劣!破坏原始生态!不马上制止又会成为第二个黄兴镇违章建筑物!
关于蓝田新村以租代征土地起别墅
情况调查的回复
一、基本情况
县长信箱接到群众反映,长沙县黄兴镇蓝田新村乌鸡塘组有人投资以租代征起别墅,情况相当恶劣,破坏原始生态,不马上制止又会成为第二个黄兴镇违章建筑物。
二、调查情况
接到信仿件后,我镇根据信访内容,由镇长负责,主管国土副镇长带头,下村调查了解该信访中所指对象为黄兴镇蓝田新村乌鸡塘组村民章宏其。章宏其、男、现年61岁终年未娶,章宏其曾于1979年在本组山林地内建土砖房一栋,由于年久失修房屋已陈旧不堪。因此,章宏其提出原基改建申请,经过村、组批准同意并上报国土所申请报批,镇国土所通过审核上报黄兴镇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于今年4月9日依法批准章宏其原基改建住房。并依程序填发县土管字第0903558号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批准总使用面积160平方米,限建筑面积140平方米,限建2层,原房全部拆除。该户在办理建房手续后,一直未与国土部门联系进行现场勘察放样。根据本次调查,该户原房现未拆除,也未进行新房建设。信访中提到该户以租代征起别墅一事无法取证落实,现场也未有动土建别墅情况发生。至于信该中提到的破坏原始生态一事,也未见明显动土痕迹。
三、处理意见
根据举报人提供情况,我们对该户批准流程与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审查,该户符合原基改建条件,且房屋以成危房。根据现状该户房屋未动工建设也未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建房许可证按要求保存在国土所,只有当用户按照批准要求改建房屋后,并达到验收标准方可领到合法手续,国土所根据用户反映情况,将关注该户土地使用情况,一但发现其违法行为时将予以制止。
该用户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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