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
你好,我是长沙市岳麓大道与银盆南路交界处兰卡威国际(又名:西湘郡邸)的业主,和许多业主一样,我们在2010年到2011在兰卡威买精装修房,合同交房日期为2011年12月30日,开发商在2011年12月15日以挂号信发了入伙通知书给各位业主,且电话告知各业主准时收房,当2011年12月30日,几百名业主从全国各地回来收房时,精装修的房子全为毛坯房,少部分装修好的房子也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装饰标准,很多合同约定好的公共设施。
从早上到中午,全部业主多次要求 销售部工作人员,物业公司联系开发商当面解释,开发商久久不出面,最好在媒体出面,开发商才出面,承诺2012年1月15日交房,且赔偿各业主1500元,当业主15日集体去收房时,由于工期太短,所有装修的房子全有问题,无法达到交房。当业主再去找销售部联系开发商时,销售部早已关闭,空无一人。物业公司负责人也因无法处理,提出让物业人员撤离。让所有业主在那里空等。后联系到开发商,答应2012年1月19日出面与业主代表进行交谈,19日时,当业主代表和业主等开发商来谈,开发商当天仍未现身。在所有业主的强烈要求下,物业再次联系开发商,开发商再次承诺2012年2月7日出面解释。今天业主代表再次去销售部。仍未见到开发商和销售部工作人员。最后只得知销售部已经搬到喜来登去了,当业主代表去喜来登找其工作人员时,去全躲起来了。
如今所有的业主无法见到开发商任何的负责人,房子所有的问题也没有任何整改。开发商一次又一次的欺骗,按合同约定逾期交房30日即可退房,希望市长及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帮助找出开发商与业主代表交谈,早日达成整改。
兰卡威业主: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根据市政府的安排,您的来信由我委负责答复。现就您来信所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有工程质量问题请联系市质监站84694018。
2、房屋交房标准,是以合同约定为标准。如开发商交房条件与合同约定有差异,建议您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您的个人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