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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上修路费才能开证明??

2018-3-2 6:03:27发布16次查看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青岛市劳动就业培训中心的一位老师,我老公原籍湖南宁乡黄材镇宁峰冲(原黄材镇汾水村)人,离开家乡已30余年(军人),于去年12月份在青病逝,由于有些事情要处理必须回出生地开其父母不在世的证明信。结果宁乡县黄材镇宁锋冲村干部刘军华告知我们,如要开出证明,必须交出500元赞助费,说是修路费用。(已三天至今未开出来),我想请问市长这是贵地的什么政策?
最后,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这封信件,希望您对于这件事情尽快做出一个合理的处理。期待您的回复。
何平同志: 根据调查,你丈夫所在村即黄材镇宁峰村村干部要求其出500元修路费后才可以办理证明的说法是误解。你托人办证时掌管公章的会计不在家,村主任告诉办理人说只能等几天才能办理,未曾说要交钱才可以出具证明。 村支两委同意随时给你办理证明,并不收受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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