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房产局及相关政府部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但我们山水洲城的业主在接房近两年都没得到“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指导。请问相关政府部门何时才能“指导”我们?期盼!
天心区山水洲城业主:郭磊
2009年9月13日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只要符合成立的条件,请向天心区房产局或辖区街道提出申请!具体情况可向天心区房产局咨询(85138049)
市房产局
2009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