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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大坪镇毛家村老房子改建,政府强迫交压金

2018-11-23 11:34:30发布54次查看
我是汝城县大坪镇毛家村人,我家老房子改建,土地证手续齐全。但大坪镇府规划办却多次到我家劝阻,说要交5000元押金,签合同,不交的话,不许建。试问政府有什么权利压老百姓交钱?说什么城镇规划,完全不合理。希望有关领导明查,杜绝此事件发生,为老百姓伸冤??
大坪镇收悉署名为“毛家村民”的发帖人于2015年9月11日发帖在“红网-百姓呼声”上的《汝城县大坪镇毛家村老房子改建,政府强迫交押金》后,立即进行了组织核实。经核实,发帖人“毛家村民”是湖南省汝城县大坪镇毛家村二组村民谢勇生。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7月份,谢勇生向大坪镇人民政府提出拆旧建新房的申请。大坪镇政府规划办工作人员向他宣讲了大坪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达到管理办法和须履行程序: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的指导意见》(郴发办〔2013〕9号)、《中共汝城县委办公室汝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城县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汝发办〔2013〕10号)和汝办2014〕27号等文件精神。谢勇生拆旧建新必须履行的建房审批程序为: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2.镇统筹办到建房地审查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并发放规划许可证。3.根据相关文件建房户必须向村建房理事会交纳100元/㎡的建房保证金。4.镇统筹办人员到建房现场放样后方可挖基脚施工,5.按照“六有”要求施工。谢勇生履行了1,2,4条程序,对第3,5条没有履行到位,镇规划办工作人员及该村驻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目的是要求建房户履行建房协议,统一模式和统一风格进行建设,如履行了协议政府不但退回保证金,还奖励1.5万元,但谢勇生仍未履行,且未按照统一风格进行建设。镇政府工作人员对其行为进行了责令停工,并要求该农户进行整改。
2015-09-11 21:0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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