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您好!我是天心区新开铺常驻居民,拥有长沙天心区城镇户口。我的妻子今年从长沙某高校毕业,目前已在芙蓉区某私营企业就业,并在长沙市劳动局办理了社保登记手续。由于上大学时,户口没有迁往学校,所以我妻子的户口仍在常德市安乡县。她已办理了高校毕业生报到证。请问,我想将我妻子的户口从常德安乡迁到我在长沙户口处,该如何操作呢?需要提交那些材料呢?特别是,是否首先需要到长沙市公安局办理准迁证,然后再去安乡办理户口迁移,再回天心区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呢?以上只是我的一些理解。还请领导指示!越详细越好!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现答复如下: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登记机关,其中一方申请迁入到另一方户口(非高等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所在地(城市或城镇)落户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到天心区公安分局申请办理。谢谢!(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0731-825875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