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毛里湖有个鸭公嘴河,
投肥养殖二十年,一湖黑臭
如今还越搞越大些,发展珍珠养殖!
常德市湖库有禁养规定,
还有今年常德首个《饮用水保护条例》实施,
难道是好看的?是个摆设?
津市是法外之地?!
都被收买了?!
尊敬的网友:
早在今年中央环保督查期间,我市就接到关于津市鸭公嘴河投肥养殖珍珠的信访件交办件。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将此信访件交办市畜牧局进行了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情况是:
一、调查情况
经津市市畜牧局的再次调查核实,鸭公嘴河属养殖水域,目前珍珠养殖还未完全退养。根据调查了解的情况,该养殖户投肥养殖的情况属实。按照《津市市2002年-2012年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津政办函[2002]70号),鸭公嘴河及周边3000亩水域为鱼、珠混养高产养殖示范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条“从事养殖生产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施肥、使用药物,不得造成水域的环境污染”的规定,鉴于养殖承包户在养殖生产中有施用“渔业生物肥”,属于合法养殖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5月5日,津市市畜牧局委托津市市环境监测站对被投诉的鸭公嘴河养殖水域进行了水质采样检测,根据水质检测结果(津环监测wt[2017]-5-1号),鸭公嘴河养殖水域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未造成渔业水域环境污染。
津市市人民政府考虑到该处水域被划为渔业养殖区域后将影响该地区居民正常生活用水,在2009年前就要求该养殖承包户投入20多万元,解决沿湖周边700多户居民安全饮水问题。此外,津市市政府于2015年在全津市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解决了我市绝大部分居民的生活用水问题。
二、处理情况
为确保鸭公嘴河水域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津市市畜牧局严格督导毛里湖镇政府与养殖承包户重新签订水域承包合同(或补充协议),在鸭公嘴河水域的显著位置处设立禁投肥的标牌,并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在2018年底前全面退出珍珠养殖。在养殖承包户以后的水产养殖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严格监管,规范养殖行为,如有违反与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标准相关行为的,收回承包经营养殖权,养殖户无条件的退出养殖生产,追究相关责任,不予任何的经济补偿。同时,津市市畜牧局、津市市环保局将加大鸭公嘴河水质监测力度,确保该水域水质稳定达标。
津市市环保局
2017年6月30日
2017-06-27 14:44: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