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肖昊知,户籍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城北西路136号402室,于2006年1月份在海盐开始工作,2007年3月26日在湖南湘乡登记结婚,2017年9月21日在海盐妇妇保院生育一女,取名王诗卉,户籍随爸,湖南湘乡;2011年10月27日本人户口从湖南湘乡迁入浙江嘉兴海盐武原街道城北西路136号402室,2013年3月22日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女儿抚养权归父亲王志勇,2017年9月21日女儿年满十周岁,一直打电话要跟妈妈生活,于是我到女儿户口所在地湘乡起诉更改女儿的抚养权,并于2017年12月8日湘乡人民法院判决抚养权归我;于是问题来了,孩子父亲王志勇拿着女儿的出生证及户口本就是不肯放,我带着孩子在海盐生活,没有户口本及出生证无法报名上学,试图拿着此判决书去海盐户籍窗口询问如何迁孩子的户口,窗口告之必须得有孩子的出生证和户口本原件,我再试图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去补一下孩子的出生证,也被告之必须有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和孩子户口本原件,请问一下,我该如何处理呢?
你可以把问题反映到乡镇(街道)司法所寻求帮助,再就是以小孩监护人的身份将法院的判决书及司法所的调解书找当地派出所寻求解决途径。
谢谢你,我把问题反映给了孩子户籍派出所,可工作人员也说无能为力,只能跟他协商,可他就是不愿意配合,这样孩子等于变成无身份了。
尊敬的网友:
你好,您在贴中反映的内容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凭身份证、法院判决书或离婚证到小孩户籍地派出所打印户口本内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2、关于小孩的出生证可以到海盐妇幼保院补办。凭以上资料您可以咨询海盐户政部门后再办理迁户口一事。
湘乡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大队
2017-12-22 09:2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