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东民政局查过,是七千元,前三千由民政局直接交到我们村书记手里要他带给我,我没有收到。后四千元是打到我的账号,我没收到〈也被吴冬林取走,他要过我的身份证和田册子即账号,这是2009年的事〉。五百元的建垃圾站民政局说不是救灾的五百,这个与民政局无关,是乡镇出四百元一个〈这是2016的事〉。
1、对于你所反映的情况县民政局已回复;2、倒房重建补助款共7000元,前3000元由村书记吴东林在民政局代领,没有转交给你,经询问吴东林证实属实。原因:你欠吴东林5000元,此3000元用于还款是经过你本人同意。后4000元打到你本人银行帐号,被吴东林取走,此事吴东林表示从未拿过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册子(一本通)。3、建垃圾池的补偿标准400元一个。
2018-02-02 10:32: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