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父亲是芦淞区人民检察院的退休检察官,2016年5月份因病去世。从2016年6月份我母亲前往芦淞区人社局咨询:本人父亲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申领程序以及时限。一开始芦淞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答复:要原单位(即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于是我们便将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材料交给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转交芦淞区人社局办理。因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一直没有办下来,我母亲又多次前往芦淞区人社局咨询反映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要多久才能办下来,芦淞区人社局的工作人员答复:因政策调整,执行标准没有定下来,但可以先预支20个月的基本工资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并要我们等消息,至今我们也没有等到芦淞区人社局关于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最终消息,请问到底要多久才能办下来?现在已经一年了。请问芦淞区人社局你到底要我们等多久?二年、三年...还是十年?希望你局能给个准确的时间。
另外,我在市长信箱反映了上述问题。2017年5月15日株洲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打电话跟我说,你局跟市人社局答复是在清理人员编制,请问我父亲都在芦淞区办理了退休手续,难道我父亲退休的时候你们没有搞清楚是什么编制吗?没搞清楚是什么编制你们怎么敢发我父亲的退休工资?最后,长沙都可以办理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申领(一次性领取全部的),请问为什么就芦淞区不行?
芦淞区人社局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及时地做出了回复,经过沟通发现我在没有了解相关政策及具体实际情况下,对区人社局的工作产生了一些误解,感谢芦淞区人社局对工作严谨负责的态度。
发贴人唱的是哪一曲?
2017-05-15 15:06: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