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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中心医院,请还我爸的右腿!

2017-10-15 9:24:05发布70次查看
尊敬的长沙市市长:
您好!
我叫杨艳,长沙公民。我爸因2008年6月26日不小心摔倒致使右髋部疼痛,于当晚住进长沙市中心医院,该医院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近端骨折。2008年6月27日在长沙市中心医院做了大腿骨折手术,主治医生是十五病室的罗为民主任,他推荐用钛金属板,他当时说可以一二十年不取,而且吻合性好,特别适合老人,该板价格是9707元(不算手术费),开始我不愿意用这么贵的板子,毕竟是打工一族,罗主任说医保能报的,自己也贴不了多少钱,在他以及该科室另外个别医生的劝说下,我最终还是答应了用高价板,想着能不取钢板就免得老人再受一次痛苦,多花点钱也值,因为我首先不同意用高价钢板,手术从头天晚上一直拖到次日下午才做。当天上午我看他们拖着不做手术就怀疑他们的水平,提出转院,他们承诺完全有能力做好这个手术,我答应用高价板后手术的时间也就定好了,至此我才明白拖着不做手术的原因。
手术做完后,我爸的手术部位一直很痛,每晚靠打止痛针才能睡一会,因为手术后十几天还是很胀痛,我们开始怀疑手术是否成功,医生回答是正常现象,个体差异很大,慢慢地会好,于是我们办了出院手术。
我爸是外地医保,回家后报账才知道,此钢板不属医保范围,一分钱也报不了,住院费两万元只报了不到4000元,我爸退休工资每月是1050元,我和弟弟都没能力承担他的医疗费,还是我堂哥帮他还了住院借的钱。
术后几个月我爸的腿还是胀痛,腿也短了一截,当时出院时医院说两条腿绝对是一样长的,现在已经明显残疾。期间因为没有中心医院承诺的恢复速度,也拿出院三个月的x片去附二咨询了,附二的结论是:手术欠佳,而且因为上部分钢板螺钉位置欠佳,钉子已经出来了,出院后几乎没有恢复。我和中心医院协商了很多次,院方医务科的王科长的答复是:医院没有义务治好每个病人,手术的风险是存在的,医生手术失败是正常现象,是可以不负责任的。后来干脆不接我的电话。罗主任的回答更是没医德,他要我们自己再出部分钱取钢板,取了钢板后就不痛了,他还一口咬定是医保钢板,我质问他怎么还是要取钢板,这和普通板就没区别了,多用了一万冤枉钱,他的回答是:你见过不取的钢板吗?至于腿短了5公分他也认为正常。
因我反复去医院协商,医院终于在2009年7月7日帮我爸免费取了钢板。可直至今天,我爸仍不能离开拐杖行走一步,右腿胀痛,右边腰部也因右腿残废后倾斜拉扯引发40几年前的旧伤复发,疼痛难忍,只能卧床休息。2009年6月,我爸去湖南中医附一院骨科照片检查,祁开泽教授的结论大概是:腿部术后因螺钉松动已畸形愈合,建议换关节,换关节后伤腿就不痛了。我要求中心医院根据祈教授开据的药方免费提供药物暂时缓解我爸的痛苦,遭到拒绝。我真是伤心至极!
因该手术的失败,造成我爸由一个正常人变成了离不开拐杖的残疾人。三年来,我多次去长沙市中心医院协商赔偿和后续治疗,医务科负责人换了4个,明明有片子可以证明关节由好变坏及残疾的程度,就是解决不了问题。而且,听说该院院长近期还调到长沙市卫生局当局长!我去市卫生局投诉就更难了!
在这里,我代表全家恳请市长大人帮我做主,还我爸一个公平!以免我有一天控制不住自己采取过激行为!
投诉人:长沙公民杨艳
联系电话:15974241950
杨艳同志:
来信已收悉,针对您反映的在“我市中心医院治疗造成右腿残疾”等相关问题,我局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 您父亲右腿残疾是否医院治疗所致,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明确相关责任后。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至于医疗保险未能报销等相关问题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查清原因。
2. 我局领导高度关注您的问题,并督促医院配合做好鉴定的相关工作。
长沙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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