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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县琅塘镇副镇长刘新南严重违纪,为他人计外生育瞒报

2018-11-7 16:14:07发布6次查看
关于新化县琅塘镇副镇长刘新南任前严重违纪的举报材料
原新化县石冲口镇高庄村支部书记现任琅塘镇副镇长刘新南分别于2014年5月15日、12月9日、12月31日分三次将四个计外瞒报小孩落户到家中户口薄上。详细情况为2014年5月15日,刘新南将母亲户口从家中户口迁出另立户头,把一对出生于2012年3月16日的双胞胎女儿郭**、郭**落户到该户头上,与户主关系显示为孙女关系。2014年12月9日其又将一出生于2013年8月15日的女孩刘**,以女儿的名义落到自己的户头上,其与户主关系显示女儿,监护人为父亲刘新南。2014年12月31日刘新南又将一出生于2014年7月20日的女孩曾**落户到母亲户口上,其与户主关系体现为外孙女。四个小孩均为计外瞒报对象,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平台上均没有上报出生。
2016年6月1日,刘新南在新化县组织部门组织的三类人员考试中因笔试成绩入围,怕违计事情败露,便将自身户口上的女孩刘**又迁入其母亲户头上。
2016年10月,本人向县纪委和组织部门实名上呈了刘新南违反计划生育的举报材料及相关证据,然而历经一个多月的查处之后我却被口头告知刘新南既没违返计划生育又没违纪。而且所举报的材料竟被新化石冲口镇纪委予以否决。现将否决材料大致摘录如下:
1、镇纪委找了三位证人,分别为石冲口镇化溪管区被受过撤职处分的干部闵某,石冲口镇派出所女户籍员王某,冷水江同兴村刘新南小舅子郭某。
2、因刘新南与妻子郭某拒绝承认郭**、郭**、刘**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又无法提供出生证明,在镇纪委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在长沙某医院做了三个亲子鉴定,分别是郭**、郭**、郭**、其鉴定结果均支持郭某为三个小孩的生理学父亲。
3、刘新南小舅子郭某主动承认这三个小孩是自己与石冲口镇非法同居的李某所生四孩、五孩、六孩,并承认郭**与刘**系同一个人,不过郭**于2015年在冷水江办理了落户手续,身份证号码与刘**完全不同,但石冲口镇派出所出具了一份郭**与刘**系同一人的证明,另外郭某主动交待与李某于2015年11月又生育了第七孩男孩郭某。
4、刘新南主动交待三个计外瞒报的小孩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找化溪管区闵某帮忙办理的。
5、综上所述新化县纪委和卫计委经调查并结论:“暂时没发现刘新南有违法违纪行为”。
这样的调查过程纯属敷衍,是典型的弄虚作假与包庇。更是严重的不作为。他们的做法不是在查案而是再帮助刘新南擦屁股,做否决材料。理由如下:
1.四个小孩的户籍办理都是由刘新南经手的,作为当事人不可能以“不知情”三个字将责任推干净,此举首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的第六条和第二十条,而且情节极为严重。
2.四个小孩均为计外瞒报,而且又没有接受计生部门的处罚,此举更加违反了《湖南省人口与计生管理条例》中的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之规定,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3.这不是在查处,而是在帮其脱罪,为什么具有法律效力的全球人口数据信息其法律效力比不上派出所的一纸证明,不同县市的两个小孩,年龄、身份证号码、入户年限都不同,为什么派出所一纸证明就可以证明两个人是同一人。再者,一个镇派出所怎么可以证明两个不同县市的小孩为同一个人,派出所有这项特权吗?有没有这样的证明存在。
4.查违反计划生育为什么不从出生证明入手,为什么不从小孩出生的医院着手,为什么那么多违计小孩落户时没有半点证明以及其它材料,这只能说明证据已毁,或故意隐藏证据。
5.证人存在很大疑点,化溪管区闵某为已受处分的撤职人员,派出所王某并非公职人员,冷水江郭某为刘新南直系亲属,让这三个人出面做证担责,是典型的替罪羊和某些人的挡箭牌。
6.“暂时未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叫做结论吗?这是办案人员在为自己留后路,这是典型的应付式回复
尊敬的各级领导:本人再次备文前来举报,已不是为了一已私利,本人以党性和人格担保无半句虚言,并愿为所举报之事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希望你们引起高度重视,严查到底:1、追究刘新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治安处罚和刑事责任。2、追究其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生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3、追究其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党纪责任。4、查处和追究相关办案人员玩忽职守、弄虚做假的党纪责任。5、对案件中所牵涉的违计主体依法处理到位,并按标准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6、案件中石冲口镇纪委无意中查处的计外7孩为期内计外瞒报,市县卫计委应追究石冲口镇与冷水江办事处主要领导的责任。新化县个别领导及相关单位不顾自身形象与权威视党纪国法于不顾,继续为其刻意隐瞒违纪事实,而且还带病提拔,视弱者于不顾,更有甚者视我等举报人为另类,将正义之士全盘否定,士可忍熟不可忍!为此本人将依法逐级向相关部门反应,誓死捍卫手中权力!
还能这样做!!涨知识了!
“石冲口村民 ”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红网百姓呼声版块发名为“新化县琅塘镇副镇长刘新南严重违纪,为他人计外生育瞒报”的帖子已获悉,该帖中涉及我镇相关事项已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县纪委的调查意见,刘新南对妻弟超生的小孩违规落户不知情,而他本人并没有违反《湖南省人口与计生管理条例》。
2.根据县纪委建议,违规落户相关涉案人员已经做出了处理,鉴于闵伟非中共党员身份,由镇纪委对闵伟予以行政立案查处,其他人的违纪违规线索移交给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3.案件中所牵涉的违计主体郭伦峰、曾卫平为冷水江市人,郭伦峰、曾卫平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处理应由冷水江市计划生育部门征收及处理。
4.郭伦峰为冷水江市户口且与李满姣两人常住冷水江市,根据计划生育管理原则,郭伦峰计划生育问题应由冷水江市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处理。
户口都落到本户户头上了,这都不“知情”。都以为老百姓是傻子。新化确实黑!!!
受处分和立案查处的人难道脑壳有问题吗?没有户口同意敢随意落户到别人头上。难道户籍制度可以随便落户吗?呵呵……太搞笑了吧!谁回复的太有才了。高人啊!
2016-11-22 19: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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