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长沙县县政府:
我是销售四门老年代步车的(电动),所开门店合理合法手续齐全。
13年9月5日我开电动代步车去榔梨地税局时被榔梨交警队扣了车,我找榔梨交警队队长理论,队长唐进对我说“此车不准上路行驶,店子你也不要开了”!
13年10月6日我一个客户开着老年代步车载老婆去医院看病时,经过榔梨被扣了车,多次找交警队要车末果.....
请问县长大人此代步车在行驶过程中既没有违规也没有出任何安全事故,交警扣留此车是否属于违法扣车?此代步车国家批准生产.批准销售.为何本地交警队长不准我销售不准上路?难道老百姓买回家放客厅里开着玩?
有人玩笑着说是我没去交警队进贡!说句良心话我最恨搞贪污腐败。
老百姓活得不容易还请县长大人处理此事,万分感谢。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队立即对榔梨中队辖区内电动汽车销售商进行调查,发生到目前为止已经有7、8台电动汽车已经销售出去在外上道行驶,该电动汽车皆无牌无证无保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榔梨中队组织全队人员开会,由于当时还没相关依据处罚,要求加大平时路面巡逻检查,发现一台就暂扣一台。并且把该情况反映上级,上级通过开会决定,不能使安全隐患继续扩大化,电动汽车处罚依据参照机动车处罚依据开单处罚。
该类电动汽车一般参数以及规格:名称:老年代步车,排放标准:gb14621-2002,gb14622-2002(第二阶段排放限值),外廓尺寸(mm):6411*1500*1500,轮胎数:4轮距:1300,轴距:2100,轴数:2,额定载客人:5。参数与普通汽车近似,具备汽车功能。
随后榔梨中队将加大电动汽车路面检查力度和辖区内宣传力度,目前电动汽车在我市还上不到汽车牌照,保险公司也不在承保范围内,还没出台电动汽车驾驶证相关政策,属于无牌无证无保险范畴,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也无处索赔。而且电动汽车打得“老年人代步车”的牌,销售人群为老年人,视力差,突发状况操作反映比较迟钝,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支队提出的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