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还没出来的情况下只给于行凶者行政处罚,等受害人把法医鉴定送往派出所的时候被告知行凶者已被释放,行凶者已供认幕后指示人时却不追究指示人的任何责任,当受害人和家属询问其幕后指示人时也不告知,法医已坚定为轻伤却没人受到任何刑事责任追究,案发时派出所民警在场也没有出面制止事态的发展,只至受害人被多人殴打头破血流送往医院后才抓捕了两名行凶者,当时至少是40个人以上的团伙为什么只抓捕了两人?为什么不追究其他的有关参与人员?还有很多无法解释的问题。 以上为我本人的真实案件的简单描述,以上所述无半点虚假,当时目睹事情发生的证人将近百人,法医鉴定病历现在都在,事情发生的过程还有群众用摄象机拍下了,现在光盘也在,政府能管这样的事吗?
陈昱,您好!就此事分局已责成解放路派出所迅速依法办理此案,现该案已诉至人民法院,分局纪委已介入对此事的调查。(芙蓉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