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村级公路补贴不到位的事宜

2017-10-14 6:36:33发布67次查看
我系湖南省宁乡县大成桥镇青泉村村民,由于2007年修村级公路占用我家良田,村委需补贴我八千多元,村委将补贴款分两次给我,第一笔已经于2008年底由村干部送至我家,款项已经到位,第二笔4080元在没经我同意也没有在事后通知我的情况下,在8月20日被组长冒领私用,于12月初才得知情况,后多次和村委沟通无果!本人家庭属于弱势群体,父母双目失明,无劳动能力,急需此款购买粮食,恳请市长同志帮忙解决
你好,感谢你的来信。
经调查,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事情基本属实,2009年青泉村修建村级公路占用你耕地0.34亩,你应得补偿款4080元。10月份青泉村委发放该项资金,你的款项由组长尹正球代领,但尹正球一直外出,未将此款转交你本人,12月16日宁乡县大成桥镇村干部及派出所找到了尹正球,勒令其当即拿出了此款,并当面交给你父子。
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特此回复。
该用户其它信息

推荐信息

长沙分类信息网-长沙新闻网
关于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