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湘乡市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信仿局,市国土资源局领导。现就中沙镇国土所长陈涤泉滥用权职,徇私舞弊,私自提供他人证件涂改为当事人,伪造口证,以导致当事人与建房主发生纠纷,相互斗殴,造成双方严重经济损失,在当地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现将本次事件向上领导机关如实举报。中沙镇龙山村十三组村名罗小华是村典型的贫困户,低保户,弱势群体,居住再山坡上不堪老式土砖房,全家七口人,父母年龄八十多,三个小孩,两个小孩未成年,夫妻两人体弱,每年靠再湘潭等地拾垃圾维生。在当地村民催促下,建议罗小华快建房,不然就会危房倒塌,危及全家人身安全。
罗小华于2015年12月28日打报告申请,全组一致认可,每户签字,四邻签字,组长签字,报村委会批准交国土局,国土所于2016年5月19日已公示,所长陈涤泉审批,要罗小华准备建房前期工作,平整土地,建桥等一切顺利正常。 然而罗小华打基础脚时,发生了意外变化,罗小华宅基地旁邻居李高木出面阻扰,其说法是有碍他家风水,不能建房,而现状不合实际,后经村领导多次规劝,调解无效,建房申批不下来,原因是陈涤泉说;四邻李高木未签字不能批,并多次出面制止罗小华建房,发停建通知书,还说你建好我也要挖,罗小华心想审批表四邻签字李高木亲自签字,怎么一下变成了未签字,何解。组长和村民带着迷惑去国土局查资料时,发现了惊险的一幕,签字涂改,陈所长掩盖李高木未签字的真实面目已暴露,陈所长给李高木阻扰建房提供涂改,村民不得其解。时过数月,体弱的罗小华心急如焚在村民的催促下准备再次动工而李高木在陈所长的唆使下带着凶器前来工地闹事,在争吵中两家发生了斗殴造成 伤害和经济损失。当罗小华惆帐时多次向领导反映实况请求解决批准而陈所长再次拒接不批。然而罗小华再次打报告再次向村组群众签字并百分之九十八交给陈所长,还是不批村民不得其解。从罗小华打报告建房的一年多时间里,罗小华精神疲倦这个贫困户危房改建怎么这样难批。为什么中沙镇国土所管理状况混乱,乱批,滥用土地资源十分惊人,我们现就本组有村名现有老楼一栋并还有楼房门面出租,国土所竟然违规批地八百多平方米耕地给他建房在高价出卖他人。国土所干部看到是有钱人就能建新房赚钱从中捞到油水,而对贫困户,低保户,弱势群体歧视相待,这里说明了钱权交易的表现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公愤。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精准扶贫,共同致富是我们的宗旨,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是每个公职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然而涉嫌腐败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给人民群众带来精神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兹事者,应当追回法律责任,今天我们特将此情况如实反映举报请上级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实地调查了解,明察实情。请给罗小华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给予赔偿,还老百姓一个清白。
实名举报人如下;组长;罗全福430322194611308833.村民;罗亚凡43032219520413***9.罗德友43032219720120***3.罗伟春43038120000124***3。罗则恒43032219390814***3.胡宇英43032219440402***0.罗晓云43032219700305***1.黄晓元43032219730130***x。罗思海430381199306179***3.罗迪凡43032219370952***7.胡香吾43032219451013***8.梁明艳43012519690210***x。罗时英43032219691020***x。罗苗佳43038119930614***7.罗伏田43032219670714***0.廖宝玲44522419841212***x杨子娥43032219650127***0.罗强43038119851226***5.罗小华43032219720325***7.陈红元43252219722046***9.罗夏芝43038119960506***6.成正方43032219580216***3.罗建波430381198001033***4。杨科43038119830611***3.杨加兴430322195002058829.贺彩丽43050119820722***0
尊敬的罗全福等同志:
您好!
关于您举报的中沙国土所所长陈涤泉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私自提供他人证件涂改为当事人,伪造口证,以致造成当事人与建房主发生纠纷,相互斗殴,造成双方严重经济损失,在当地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一事,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相关事件经过:
罗小华,男,45岁,系中沙镇龙山村13组村民,该户于2016年4月29日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了建房用地申请,5月4日镇国土所工作人员实地勘察、调查核实,认定该户符合申请建房相关条件,建房选址虽不在“中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允许建设区范围内,但选址较为合理,拟同意报批其占用耕地建房。但在审核罗小华户建房审批资料时,该选址位置西方住户李高模户来国土所反映现罗小华户建房订桩放样界址位于其房屋正前方,阻挡了其房屋朝向,坚决不同意罗小华户在其房屋前方建房。经国土所工作人员实地核实,李高模户确系建房选址位置相邻住户,且相隔过近,反映情况属实,根据当地民风民俗,应予采纳,当即告知建房申请人罗小华应调整放桩位置及协调好四邻矛盾,达成协议后,国土部门才能受理其建房申请,并将该情况通报到龙山村村委会。
后经村支两委协调,于2016年5月18日在龙山村村部由村书记罗育康、村主任罗卫民、村干部罗建国鉴证,罗小华与李高模之子李艳丰就罗小华建房与四邻关系达成了书面调解协议,双方签字后由罗小华将调解协议复印件送达至中沙国土所,中沙国土所于2016年5月19日受理了罗小华户的建房申请,并将其建房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开公示,同时,罗小华也向镇人民政府及国土所作出了“建房位置的四邻关系及矛盾纠纷由其自行调处,保证不将矛盾带到政府及国土所”等建房相关事项的书面承诺(该承诺及公示同时也送达到了龙山村村委会),国土所拟将罗小华建房申请向镇人民政府报批。
此后,罗小华户拟放线打匝梁,因放线位置未按与邻居李高模的协议进行,双方因此发生矛盾,村、支两委再次介入,要求罗小华户按协议执行或与对方再次协商。国土所暂停其建房报批,并知之罗小华户需按协议施工或重新协调好矛盾后才能进行审批报批。
2016年9月16日,正是“中秋节”国定节假日期间,李高模之子李艳丰向国土所电话反映罗小华户将在近日内强行动工建房,且于9月17日订村桩开挖,未按双方已达成的协议施工,李高模户等上门劝阻、制止无效,并已向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又再次出面调解协调,未达一致协议,李高模户再次向国土所申请维护其合法权益,出面制止其动工建设。国土所与村委会取得联系,核实了李艳丰反映事实,委托村国土员(村主任)罗卫民当日到现场进行制止,同时国土所所长陈涤泉也电话与罗小华取得联系,责令其先停止施工,不要引起更大矛盾,待协调好矛盾纠纷后再动工建房。
2016年9月18日上午未按村委及国土所要求,继续施工,9时许,李高模夫妇再次到施工场地中阻止,与罗小华兄弟发生了打架纠纷,致使双方均有不同程序受伤,李高模户迅速向派出所报案并报告了国土所,镇派出所立即赶到了现场进行了立案调查。国土所也迅速赶到现场,对罗小华户不听劝阻强行动工建设的行为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并制作了相关的法律文书。李高模当场送往医院治疗,出院时法医鉴定为轻伤,李高模妻子鉴定为轻微伤,并及时将鉴定结果呈送中沙派出所,时隔数月后,罗小华户也向镇派出所递送了罗小华轻伤及另一人轻微伤的法医鉴定。
打架事件发生后,国土所所长陈涤泉多次主动上门找李高模及罗小华两户单独做工作,协调双方矛盾纠纷,同时也和罗小华户及周围群众解释国土部门建房审批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罗小华户异地新建占用耕地建房应先协调好周边四邻矛盾,国土部门才能进行审批,而且现在双方已发生打架冲突,矛盾升级,在此项矛盾未协调好前不要继续动工建设。如因继续动工建设,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罗小华户负责。同时,镇人民政府、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土所、龙山村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就打架纠纷及建房一事进行协调及民事调解,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达成一致和解条件,调解失败。
在调解过程中,罗小华户多次要求国土所审批其农民建房,同时也于2016年12月19日再次向镇政府提出申请建房的报告(李高模户也于2016年12月22日向政府及国土所再次提交了书面的反对罗小华建房的报告),期间国土所曾拟将罗小华建房申请提交镇国土资源联系会议审议,但被驳回,原因是根据《湘乡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实施细则》要求,该户建房位置与四邻存在较大矛盾纠纷,已造成人员伤害,在该案件民事及刑事纠纷没有处置前,建议暂停审批该户农民建房。罗小华户在报告的同时,一直未停止施工,国土所、派出所多次上门进行制止也拒不停工。2017年1月4日,中沙镇人民政府组织拆违控违领导小组对全镇范围内的非法采、洗砂场进行了强制取缔,同时也到罗小华建房现场进行了制止,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
2017年1月6日由镇党委副书记李妙龙组织,在镇政府司法所调解庭内对李高模及罗小华两户再次进行了民事调解,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国土所、龙山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均出席了该调解会,会议对双方的矛盾及纠纷进行磋商调解,并现场解答了罗小华户提出的为什么政府及国土部门不能在矛盾未处理好前审批其农民建房的原因,现场告知罗小华户因其不听劝阻,在未取得建房用地许可前一直动工建设,已开成非法占地违法事实,其建房申请审批程序终止。此次调解会议最终因罗小华的代理人罗亚凡的反对,未达成和解协议。
随后国土所对罗小华户非法占地建房的行为报市国土局执法大队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于2017年1月10日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给罗小华,责令其在15日内拆除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并处罚款。1月18日,市国土局再次制作并送达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罗小华户在接到国土部门的处罚告知及决定书后,仍拒不停工,继续建设,直至将房屋建成,镇政府及国土所多次上门制止做工作,罗小华户均不予理睬。
在国土资源局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后,罗小华户未申请听证、未向湘乡人民政府或湘潭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湘乡市人民法院起诉,更未履行市国土局行政处罚决定,市国土局于2017年4月10日向罗小华户下达了《行政强制催告书》,告知罗小华户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罗小华户在接到催告书后,至今未向市国土局提出陈述、申辩,也未履行市国土的行政处罚决定。
另:罗小华户在与李高模户发生打架纠纷后,其族叔罗亚凡声称其为罗小华全权代理人,在政府调解过程中,其代理意见与对方差距过大,致使调解多次无效,调解期间罗小华仍继续动工建房,形成非法占地违法事实,导致现房屋现已建成。
二、相关内容的调查和处理意见:
1、根据《湘乡市农村宅基地审批实施细则》中沙镇人民政府没有下到龙山村十三组进行任何的调查、取证就这样不负责任地对举报人进行回复,这样太有失政府的公信力了!罗小华家既为弱势群体,又为低保对象,在回复中中沙镇政府既不为罗小华家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反而要向法院去起诉罗小华,天理何在?政府为老百姓当家做主体现在哪里?如果事情没有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罗小华家将一直会向湘潭市纪委及主管部门、省纪委及主管部门继续进行实名举报,直到把中沙镇国土部门的苍蝇拍掉为止!
1:有手有脚的年青人为什么成贫困户了?还低保户,弱势群体?
2:贩卖垃圾的怎么成了拾垃圾的了?拾垃圾的可怜,贩卖垃圾的不可怜?
3:你家不讲风水啊?,你家什么红白囍事随便不看日子的啊?
4:还低保户,弱势群体无视政府通知文件,你想当老大啊,你是想卖穷卖可怜、想耍赖皮、无视政府吧?
。。。。。。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精准扶贫,共同富裕!是共产党的执政宗旨与施政方向!所以,恳请新来的中沙镇党委书记--杨鹏书记下到龙山村十三组来进行调查取证并召开组员大会,听取当地村民的呼声与反馈,不要偏信政府某一个人的片面之词,况且中沙镇纪委书记本来就负责国土管理这一块的,我们恳请上级纪委和主管部门直接下来进行实地调查为盼、为感。
明伢几,你睁眼说瞎话,垃圾一个!
不说多的先回答起码的这两个问题,再看哪个垃圾说瞎话了:
1:是拾垃圾的还是贩卖垃圾的?
2,你家建房不看风水?
3,什么事没个先来后到啊?
中沙镇人民府没有到龙山村十三组经过任何调查和取证,就这样不负责任的对举报人进行回复 这样太有失政府的公信力 罗小华家即为弱势群体又为低保对象 在回复中中沙镇政府既不为罗小镇华家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反而要向法院起诉罗小华 天理何在 政府为老百姓当家做主体现在哪里 同时 恳请中沙镇党委书记杨鹏书记到龙山村十三组进行调查取证并召开组员大会听取当当地群众的呼声 如果事情没有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罗小华家将一直会向湘潭市纪委及省主管部门进行实名举报 直到把中沙镇国土部门的苍蝇拍掉为止
中沙村也是一样很多书记都是不作为,现在都是和土匪没有什么二样
建议楼主是市内发表意见。信防局,市长信箱等。。。
2017-04-16 13:1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