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市长:
我是一名从乡下到农村打工的农民工,现在60多岁了,现在做些零活,老婆喻媂娥在有约在先焖哥店酒店工作,2月21日,因酒店厨房瓷砖又湿又滑,我老婆不慎滑倒,导致胳膊骨折。骨折后,酒店不闻不问,至今没有给一分钱医药费。时间过了三个月了,我们只好去找仲裁院,仲裁院让我们找劳动局,劳动局让我们找酒店要证人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现在老板不肯把复印件给我们,维权之路似乎就要断掉,我们感到很无助,无奈之下想到了给你写信,请您给我们维护正义,按照国家《工伤法》让酒店给予我们必要的合理赔偿,为我们主持公道。
廖耀球
5.13
您好,首先对您爱人受伤一事深表同情,您可以就您爱人受伤一事向人社局的工伤认定部申请工伤认定,至于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一事您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局(带本人身份证)办理,然后按工伤认定部门的具体操作办法办理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