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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政府不应剥夺沈明山、梁嘉映俩位残疾老人的生存权力

2018-11-1 1:32:43发布15次查看
石峰区政府不应剥夺沈明山、梁嘉映俩位残疾老人的生存权力
沈明山、梁嘉映夫妻俩都是株洲市化工助剂厂的退休老工人,住在株洲市化工助剂厂职工生活小区,已经年近古稀之年,沈明山因工断了一条腿至残,妻子梁嘉映双目已近失明至残,都有政府颁发的残疾证。
由于他们的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太好,紧靠要道是商业发展的好地方,引起了开发商的注意。2011年,开发商想要搞物流园项目,石峰区政府就打着修建湘江风光带公益事业项目的幌子,准备强行征收他们职工生活小区,后来因为小区离江边太远,无法牵强到一块,又遭到群众抵制,只好做罢。但石峰区政府官商勾结,坑民害民的事实已经存在,就连他们自己也在红网上公开承认有此行为。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2016年,石峰区政府又打着棚户区改造的幌子到他们小区搞征收。他们小区几栋居民楼,全都是六层以上的漂亮居民楼,房屋配套设施齐全,都是面积不小的套间,不仅不符合中央颁发的棚户区标准,就连湖南省人民政府规定了界定的九条标准,必须符合四条才能介定为棚户区,他们连一条都不符合,这一事实就连石峰区政府自己的评估报告都不得不承认。
居民们请他们拿出对他们小区的房屋是棚户区的介定文件,请他们拿出对他们小区进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准文件,他们拒不出示。只派了一群素质极其低,态度极其恶劣的征收人员,欺骗恐吓小区居住的公民,逼迫业主与他们签定房屋转卖协议。还散布一些严重损害党和人民政府形象的言论:“老百姓是搞政府不赢的,政府要你的房子你不给就会断水、断电、断路。”、“不签协议,就会强拆。”、“政府是老大,法院是政府的崽,官司你们打不赢”、“要是早几年,早就派流子把你们打出去了。”,威胁小区居民。
有些不服气的居民,坚信这不是人民政府的作派,相信法律的公正,选择了司法维权的办法,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了石峰区政府的违法行为。为了维护法律赋于公民的权力,他们依法提请了行政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不料堂堂的石峰区政府竞然派人砸烂了他们的房屋,再说他们的房屋是危房,要以拆危的方式抢劫他们的房屋。他们再次向公安机关报了警,也再次提请了行政诉讼,再次申请了财产保全。
2017年3月17日,为了向开发商履约交地,石峰区政府竞然不顾党纪、国法,派出近百人破门而入闯进他们家,一群如狼似虎的彪形大汉将这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古稀老人从家中绑架出屋,在挣扎中他们老俩口都被打伤,石峰区政府将他们扔进了两家医院,使这两位相依为命几十年的残疾老人,不仅是身体和财产受到了不法侵害,精神上也受到了严重的损伤。
他们原本认为依法起了诉,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他们的合法利益和财产就能得到保障了,却做梦也没有想到法律在石峰区政府的眼中还不如一张废纸。更没有料想到,在多场庭审诉讼中,他们依法、据理力辩,被告被驳得哑口无言。奇怪的是法官在庭审中竞然敢无原则的公开袒护、包庇被告:
明明依照民政府的规定,棚户改造项目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而被告却连申报材料都没有,更没有法定的必须要有的省人民政府批准文件。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判其征收行为合法。
明明依照政府的规定,棚户改造项目范围中不是棚户区的房屋,不能按棚户区的房屋标准补偿。省人民政府湘建保〔2016〕138号文件上规定了棚户房屋的九条标准,他们连一条都达不到。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刻意回避这一事实。
明明株洲市发改委、株洲市国土局、株洲市规划局在法庭上都承认了被告没有向他们呈交涉案棚改项目的申请资料。株洲市发改委、株洲市国土局、株洲市规划局也都承认了,没有给被告下发批准文件,涉案土地上没有一寸土地是规划进行棚户改造的。在证明事实对被告明显不利的情况下,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却违反法律程序,未经审判,宣布株洲市发改委、株洲市国土局、株洲市规划局与本案无关,让他们退出法庭,故意埋没了事实真象。
明明被告出示的无效证据和伪证,已经在法庭上被他们驳斥得哑口无言,事实真象已经得到证实。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却无视事实,认定被告出示的无效证据和伪证真实有效。
明明被告砸烂了他们居住的楼房造危房,无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逼迫他们签定卖房协议,利用权势,强买民房。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却无视事实,认定被告砸烂了他们居住的楼房造危房,却并没有影响原告的利益。
如今这两位可怜的两位残疾老人无家可归,因为当时是被强行抬出家中的,一切财物都被抢劫一空,连身份证、工资卡、医疗证、存折、现金、衣、被、现金、首饰等所有的财物和生活必须品都被抢光了,他们失去了生活保障。他们的人权、物权、甚至生存权都受到了不法侵害,宪法的尊严受到了贱踏。
在这严冬腊月里,春节将近,大家都在准备欢庆新年。而这两位残疾老人成了新版的“白毛女”和“杨三姐”, 无法生存,告状无门。
虽说值得庆兴的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湘行终428号判决书认为:“被上诉人的拆除行为严重影响了该栋房屋中未搬迁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以人为制造“危房” 的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应认定为违法。一审认为被上诉人的拆除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错误,应予纠正。”。二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了以下判决:“一、撤销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湘02行初142号行政判决:二、确认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但石峰区政府却仍旧无视法律,对这两位残疾老人的生死不闻不问。据了解到的真实情况,这两位残疾老人的证件、银行卡、现金和一生积累的值钱物品,在石峰区政府组织的抄家过程中,被参予抄家的工作人员偷窃了。
请求有关领导和网友们,敦促株洲市石峰区政府依法退还抢劫两位老人的财物,赔偿两位老人被株洲市石峰区政府强行拆除的房屋,让法治阳光能够驱散株洲市天空上的权势阴霾,还法律应有的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两位老人的联系电话;17373313931
天寒地冻,年关逼近。请求过问沈明山、梁嘉映俩位残疾老人的生存权,依法退还抢劫两位老人的财物,赔偿两位老人被株洲市石峰区政府强行拆除的房屋
请有关政府部门给与关心及恢复
请大家多多帮忙 引起政府有关部门核查 给我一个公道
强拆带来的痛苦只有经历的人才知道,中央的政策是好,但是没有落实到实处,有关部门就应该正面面对解决事情,而不是一味的回避!
2018-01-25 18: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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