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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长沙市居民用电专改公的意见

2018-2-20 2:53:54发布21次查看
长沙市重2009年开始实行居民用电的转改公的工作,从09年2月份开始电业局停止了所有原来申请并得到批准但没正式送电专变用户的一切手续办理,从六月份开始实施转改公的手续办理,按8元每平米+550每户对开发商进行收费。很多开发商都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多开销几十甚至上百万来完成这个事情,但现在已快九月份了,据我所知转改公项目河西还没有一家正式送电,很多项目在这段时间都已经竣工交房(开发商违反合同的交房日期是很麻烦的事情),使用的还是施工用电(单电源,高层住宅按要求应使用双电源),这样的话,开发商每个月还必须补贴变压器租金和电费价差(居民生活用电为0.588元而施工用电平均约0.9元),并且由于施工变压器没有足够的容量(员变压器只考虑了施工负荷,且施工完成后电业局不可能再批新的临时用电负荷即使批又要几十上百万,谁承受的了)导致这样的小区用电事故不断,再加上电业局抢修不及时,且抢修费用还需开发商承担,这样给居民生活和开发商又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希望以上问题能引起政府重视,督促电业局对转改公的开发项目早日送电,特别是已经交房入住的项目,为长沙和谐城市建设更添一份力量。使老百姓和投资商都有一个更和谐的生活和投资环境。
“新建的住宅一律采用公变供电模式,已建住宅的专变供电要全部改给公变供电”以及配套管理办法和措施,是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后出台的,属于我市的政策性管理办法,长沙电业局仅为执行单位。由于来信者意见和观点的倾向性明显,为维护市长信箱的公信力,我局建议由市政府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统一回复,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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