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上级纪委纠正新化县原上梅镇纪委的错误结论,彻查贺美慈侵占一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纪委:
“只要是人为的犯罪,没有解不开的道理”。我们是民企新化县大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大鑫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人,根据【中共新化县纪委】(2016)将东外社区支书贺美慈移送司法处理的通报,与【上发(2016)123号】《关于给予贺美慈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及上梅镇纪委2015年9月初查贺美慈一案提取的《大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收支平衡表》,我们对【上发(2016)123号】“2006年,贺美慈侵占居委会提留的企业改制经费18.6万元”的这一结论,提出质疑?并控告贺美慈非法占有了大鑫公司的巨额财产。请依法依规予以核实、纠正、督查:
一. 2015年9月,上梅镇纪委初查贺美慈一案提取的由向东街居委会2005年3月制作的《大鑫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资金收入平衡表》证实: 2004年3月,以贺美慈为首的向东街居委会,以“改制新化县三耐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变卖了大鑫公司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而且,以居委会提留企业改制经费42万元(见该表第二页第16项),管理费10.04万元(见该表第二页第8项),虚支国税行政处罚27万元(见第二页第15项)的名义,从168万元的成交收入中,合计占有了79.04万元。以此为据,“2006年,贺美慈侵占居委会提留的企业改制经费18.6万元”,只能来源于该表的支出。
二.大鑫公司地处新化县向东街(现为东外社区),注册于1997年7月,150万元的注册资金来源于原上梅镇(镇属)集体企业——新化县电子材料厂1996年的破产,以150余万元的评估资产清偿第二顺序俩权人(115名在册职工)的债权债务,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由第二顺序债权人选举产生,资产的来源与重组的程序合法,大鑫公司享有一切合法权益,任何有损大鑫公司权益的行为,都是侵权行为。大鑫公司主营高档耐火材料:碳化硅、白刚玉系列制品。经营至2003年2月止,账面资产总计:480.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11万元,流动资产369.6万元。以此为据,向东街居委会非大鑫公司的财产所有权人,以“改制新化县三耐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的名义,变卖大鑫公司的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经营权的行为,属于侵权。以居委会的名义,占有的79.04万元,属于非法占有。
三.新化县三耐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是以贺美慈为首的向东街居委会,伙同上梅镇党委政府行政侵权大鑫公司的非法产物:
(一)2002年10月,向东街居委会主任贺美慈,为一已私利,公然诋毁大鑫公司的资产流失,以大鑫公司=原新化县电子材料厂=原向东电子厂的谬论,上窜下跳于上梅镇人民政府。2003年元月,公然带领该居委会的数十名老太太,打着“清查大鑫公司,归还向东街居委会主权”的横幅,敲锣缠访县委政府。为此,上梅镇党委政府新一届领导人组织镇纪检、监察,镇经委办数十名干部,伙同贺美慈等人滥权进驻大鑫公司,非法清查了大鑫公司的资产:以大鑫公司固定资产111万元,流动资产369.6万元,与虚拟债务161万元的手段,扰乱了大鑫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2003年3月10日,上梅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人,趁大鑫公司的董事长外出之机,非法召开大鑫公司职工(股东)大会:以“经上梅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免去大鑫公司董事长的职务,调入上梅镇经委办任付主任,将大鑫公司归还给向东街居委会管理”。纵容以贺美慈为首的向东街居委会,将大鑫公司改名换姓为新化县三耐陶瓷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三耐公司)。
(三).2003年3月15日,贺美慈采取诬告大鑫公司董事会偷税涉贪的卑鄙手段,即驱逐了原公司的财务人员,又将该公司的董事长陷于错审错诉之中,困挠了大鑫公司的维权。
综上所述,【上发(2016)123号】以“侵占居委会提留的企业改制经费18.6万元”的结论错误,应以涉嫌侵占大鑫公司的财产79.04万元,予以重查纠正。
四.以上梅镇纪委2014年提取的《大鑫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为据:“2003年4月,贺美慈委托冷水江瑞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大鑫公司的资产进行了评估,资产评估总计:22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81万元,流动资产142万元”。而贺美慈与阳志强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指定的是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12.6亩)、经营权。由此证明,贺美慈伙同侄儿方旭光(大鑫公司的付总经理),隐匿了大鑫公司142万元的流动资产净值。
五.以贺美慈与阳志强2004年3月28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为依据:2004年4月8日,阳志强入主三耐公司,接收了标的物。而且,伙同方旭光夫妇,公然以持续经营三耐公司——方旭光注册为新化县恒达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股东的方式,侵吞了大鑫公司142万元的流动资产净值。狂妄之极,天理难容。
请上级纪委依法予以彻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请反腐志士公正点评,协同驱除新化上梅第一腐败窝案,迫使老虎屁股上的苍蝇无处藏身。
原新化县大鑫公司全体受害人
2018年3月28日
无奈的百姓:
对于你所反映的问题我办在2018年3月18日的百姓呼声《新化上梅街办拿出有说服力的回复。
2018-03-28 20:4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