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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星雨心苑问题的思考!

2018-2-19 12:45:52发布22次查看
先附雨花区政府督察室的回复:
回复: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宝贵意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再次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小区与白沙物流交界处的滑坡问题。该问题发生于2010年,我区国土分局中心所于2010年7月在例行的土地巡查中发现,事发后,区国土分局领导及下属的执法大队和中心所工作人员迅即到现场进行了察看,并报告了有关部门。区安监局、区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在险情发生后,迅速组织广域置业公司、白沙物流公司有关负责人召开了险情处理的专题协调会议,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处理方案。当时,广域置业公司、白沙物流公司按照会议要求进行了坡顶卸载和临时抢险工作。对于护坡安全隐患的整改,明确由广域置业公司拿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广域置业已组织相关人员制定了相应的方案,并在我区建设部门的组织下通过了勘察、设计、专家论证,现正在做资金预算方案。
2、关于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小区开发权属于湖南广域置业公司,据广域置业公司介绍,他们已交由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配备了专门保安,由于小区配套设施还在建设中,一定程度上给小区带来了安全隐患。雨花区国土分局办公室多次与物业公司交涉,物业公司承诺尽力维护小区安全,确保安全无隐患。对此,我们也与广域置业公司进行了衔接,广域置业公司承诺在五月底前完成配套设施的建设,届时,安全隐患有望得到妥善解决。
3、关于落户的问题。由于开发商不及时履行责任,补及时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对此,我们将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和完善相关手续。同时,也拜请各位业主主动督促开发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谢谢您的来信
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回复单位:长沙市雨花区政府督查室
回复时间:2011-03-08 08:44:59
我向市长进言:开发商售完楼就不管了,政府的回答和处理方式不痛不痒,尽的责任是所谓的“督促”,谁来保障我们老百姓的利益啊!政府必须要出台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强制性手段来约束开发商做好售后!我想请问雨花区政府督查室,如果开发商还是敷衍了事,谁能保障我们老百姓的利益?除了“督促”,可不可以限期开发商解决呢?逾期不解决,又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首先还是非常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关于您在市长信箱里提出的问题,我们也多次责令圭塘街道及区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协调处理,但由于开发商不按要求履行责任。虽然我们还将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积极协调开发商履行责任。同时我们也建议业主们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我们将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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