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好,我家原住在良万居委会,属于私房两层建筑。
一层住房与院子属于我个人财产,2楼属于吴姓男子所有,
因房子年代久远,个人也常在外做生意,所有一楼一直没有入住,
吴姓男子居住在二楼。
前几天(8月6日左右)因二楼吴姓男子跟人闹矛盾,导致我所属的一楼所有窗户/
门/围墙/以及放置在一楼的生活用品无故被砸,后经邻居告知回家看到现场后报警到金鄂山派出所,
派出所取了证,说明天给答复,可一直没有消息,事情几日过去 我去派出所问情况,却被告之这个事派出所不管!我就很纳闷?派出所!一个为人民主持正义的公安单位,为何不管不顾?
这让我细思极恐!是派出所收了对方好处还是怎么着?一个吃着公粮享受着警服带来的荣耀与权利,
却对自己管辖范围之类的民事案件睁眼不见!我很想知道 我该去哪里说理?
私人财产无故被毁,难道现在的法制社会在警察不管事的情况下还需要自己去用暴力行为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恳请金鄂山派出所的大官们给我们老百姓一个说法!我用暴力手段去解决这件事 你说行不行?
为什么不管应该有理由吧,还是说要双方协调解决
派出所不管,就去找政府。总会有人来管的。
可以通过司法调解.
今天去派出所,经过派出所“冯所”非常认真的详细讲解,派出所领导在前两天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帮我去做了协调,在办这件事,但我不知道,性子急误会了派出所以为派出所的领导们没有认真做事。 对派出所的领导说声抱歉,事情正在解决中,就此留言解释误会,谢谢各位。
岳阳公安派出所形象真差,微幅公民的合法财产和人身权利是你的首要职责,你不管你能管什么,很典型不作为
2016-08-10 12:57: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