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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县公安应苦炼“内功”才能确保平安、有序平江

2018-10-28 2:43:03发布13次查看
春节假日上班首日致中共平江县委、政府以及平江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一封公开信
今天(2017年2月3日)丁酉凤年正月初七,立春日。伴随着各机关单位的团拜声,丁酉凤年春节长假已经结束“一年之计在于春”天公作美,早上便下起了雨“春雨润物细无声”一个吉祥好兆头……
福系平江迎春到,创新中国入户来!
“互联网+”改变了社会运行轨迹;改变了人们的社会观,道得观;影响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湖南公安当天网上文章《全省公安机关圆满完成春节安保工作》曰:2017年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过节就是过关”的思想,切实强化组织部署,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处置工作,确保了全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实现了“十大指标下降、七个没有发生”,为全省人民群众创造了安全祥和的节日治安环境……“湖南平安,湖南公安系于一半”向春节期间忠诚职守全省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致敬,敬礼!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平江梦——平江全域,绿富双赢”永远在路上……“平江梦——平江全域,绿富双赢” 的实现离不开平江“平安、公正、有序!”
然2017年1月31日(丁酉凤年正月初四),平江“平安、公正、有序!”被打破!天下平江人现场视频、评论广泛刷屏。
次日(2月1日),平江县公安局公开文件《虹桥镇“1•31” 案件初查情况汇报》见诸网络。我当天微信朋友圈评论曰:
大美平江入画来“汨水两岸、大美平江、人文圣地,宜居福地”与之格格不入啊?!
平江县虹桥镇“1•31” 案件,“公权失衡,民粹暴戾”在公安警察眼皮下发生如此“砸车”暴力,太不可思议,太匪夷所思?!
今天微信中平江公安正式公文已经公开回应此事,我予以点赞然平江公安处警效率我不敢恭维“微信中传递的多个视频及微友们的评论基本有个事件轮廓……”一个众目睽睽的公共砸车事件并警察现场目睹“一天过去了,平江公安精锐全员出击,怎能无果?!”还有公安局公文落款日为1月31日,请细看公文内容“提及了2月1日”行文明显不严谨与违背客观逻辑?!
平江安危“平江公安系于一半。”愿平江公安“忠诚职守,业精于勤,业精于专”养兵千曰用兵一时。
第三天(2月2日),平江公安正式公文《平江警方依法处置虹桥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再度见诸网络。我当天微信朋友圈评论曰: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平安平江“平江公安系于一半!”为平江公安果断处警,还平江平安、公正、秩序点赞。
当天群中微友再度刷屏,热议此事!
第四天(2月3日),外地自媒体均网络文章《平江事件后续:都是自己人吃夜宵打架致报复5人被立案调查》持续报道。
纵观上述平江县虹桥镇“1•31”案件,作为公权机关的平江县委、政府以及平江公安机关与人民警察“内功”不足,有明显不当或者瑕疵:
一:平江县公安局公开文件《虹桥镇“1•31” 案件初查情况汇报》原文称:案发后……。
上述平江县公安局公开文件《虹桥镇“1•31” 案件初查情况汇报》与《平江警方依法处置虹桥镇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均由地方自媒体网络发布。
二:现场出警警察明显处置不当,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民众质疑:
1、“公权失衡,民粹暴戾”在公安警察眼皮下发生如此“砸车”暴力,太不可思议,太匪夷所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六条的规定。
2、平江县公安局公开文件《虹桥镇“1•31” 案件初查情况汇报》第一次公开回应后,民众质疑平江公安处警效率 “微信中传递的多个视频及微友们的评论基本有个事件轮廓……”一个众目睽睽的公共砸车事件并警察现场目睹“一天过去了,平江公安精锐全员出击,怎能无果?!”还有公安局公文落款日为1月31日,请细看公文内容“提及了2月1日”行文明显不严谨与违背客观逻辑?!
3、现在网络民众自发传播视频显示:“1•31” 案件,警察现场目睹。四天时间过去了,警察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去哪里了?!
如此一来,引起民众推测“出警警察无力处险,不能胜任工作”要求查处呼声又起。
“平安平江,平江公安系于一半!”平江公安应苦炼内功才能确保平安、公正、有序平江!!!
此致
敬礼!
退役老兵:王琥。
2017-2-3春节假日上班首日22:00
平江警察的最大缺陷就是“处事不公、处警不当”, 虹桥镇“1•31砸车事件”的关键就是出警处事不公、处警不当而引发的严重后果。
首先,两名女青年吃宵夜引发的肢体碰撞的纠纷已经调解处理,此事就应该划上了句号。但魏某事后再次纠集多名身份不明人员,驾车进入东安村当事人家中寻衅闹事,这就是显然的侵权行为,属于“寻衅滋事”。但遗憾的是:当事人报警求助,警察到场之后没有立即控制“寻衅滋事”的侵权者,然后再去细听七嘴八舌,公理婆理。结果造成寻衅滋事者“害怕”而驾车逃逸时伤害他人,引发群殴,导致这个局势的结果,显然就是处警不当,控制不力。更遗憾的是:事后,警察的公权强势介入之后,“群众的义愤填膺”反而成了“毁财罪”, 寻衅滋事的社会败类反而以“无证驾驶”从轻发落,这就是平江警察“处事不公、处警不当”的典型。平江曾经有位老刑警余增贤,曾经对着公安的领导喷怒:“是您在平江带坏了队伍,是您在平江败坏了风气”,同时,老刑警余增贤也在红网上呼喊:“平江需要驱蝇的队伍,平江需要监察的制约”。
佩服敢质疑的老兵
👍👍👍👍
王琥:你几年不上班,白拿共产党的工资,还骂政府的娘,你红不红脸?你怎么不告纪委和组织部门不履职呢?
警示网友“先把自已管好”乱喊乱叫会惹来“祸端”?!
法律常识:侮辱是指以言行侮弄羞辱别人,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 根据情节,轻者予以治安处罚,重者予以判刑。
如下二个网上截图(也可请大家浏览红网文章)表明:
2月9日你在网文《平江县公安应该用严格治警的方式来提高警务的履职能力》评论中乱喊乱叫,遭发帖人“吐槽”回击不记事?!
次日(2月10日)你又在网文《平江县公安应苦炼“内功”才能确保平安、有序平江》评论中再度乱喊乱叫,你的行为已经升级,涉嫌“侮辱”可能会遭来“祸端”你懂吗?!
你乱喊乱叫原文:王琥:你几年不上班,白拿共产党的工资,还骂政府的娘,你红不红脸?你怎么不告纪委和组织部门不履职呢?
与大家分析如下:
“先把自己管好”这句话站在维稳与组织的大局角度上讲是场面话,但如何管好自己,用什么样的标准与尺度去衡量,这就需要有学问了。楼主发帖要求公安练内功,“先把自己管好”的网友评论直指个人隐情,看来“先把自己管好”的网友并没有管好自己,因为你的言行挑起了矛盾。
2017-02-03 2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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